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拍卖机构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青海增润公招(服务)2019-024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01 |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拍卖机构项目 | 1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有省级及以上商务部门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须通过2018年年检;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10-21至2019-10-25 17:30:00
上午:09: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的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11:00:00
七、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19-11-08 11:00:00
九、开标地址: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青海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拍卖机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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