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全省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建设(一期)项目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稳企业防风险总体要求,按照我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以惠企稳企政策双随机抽查为核心、联通省市县三级的全省统一智慧督查系统,通过数据在线采集、信息实时推送、各方在线联动,着力打通惠企稳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深入了解惠企稳企工作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推动惠企稳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增强发展活力;通过数字化、移动化、可视化技术探索大数据督查,努力实现对稳企业防风险工作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的闭环管理。本期建设内容:建设惠企稳企督查系统、“互联网+督查”门户以及配套性相关子系统,将政府绩效督考将结合OA系统改造升级予以统筹建设,实现浙里办、浙政钉对接。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省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全省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建设(一期)项目 | 1 | ******* | 套 | 见附件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一、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和阿里巴巴集团签订了《浙江省人民政府、阿里巴巴集团深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该项目属于战略合作的政府智慧系统。 二、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二)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 三、专家组论证后,结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杭州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徐盛彪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委编办 |
陈仲永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郑彬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一、该项目属于战略合作的政府智慧系统。 二、本项目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三、项目整体建设按照浙江省数字化转型建设总体部署要求,依托全省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政务督查和绩效监管数字化、智能化,专家组考虑项目建设的复杂性和系统性,结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考虑当前数字浙江运营技术有限公司尚未正式成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阿里巴巴集团深化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拟由阿里巴巴集团旗下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供应商承担该项目实施主体。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联系人:叶永平
联系电话:138*****028
传真:****-********(电话)
地址:省府路8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455/201910/a1c4d3e1-6e7e-4f55-b13c-ccdf791a3053">全省智慧政务督查效能管理平台建设(一期)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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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201910/a04bc816-ec2c-4fee-8710-cb68b5bc6b11">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建议.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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