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淮南路(开元西路~伊洛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阳高新区淮南路(开元西路~伊洛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路灯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经批准。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洛阳高新区淮南路(开元西路~伊洛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路灯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淮南路(开元西路~伊洛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路灯安装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19-14

4.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HMLY-2019-081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 约30万元

7.项目简要说明:本工程为洛阳市高新区淮南路(开元西路~伊洛路)照明提升改造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路灯安装、路灯及箱变基础设置、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敷设、原有路灯基础拆除等内容.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10.建设地点:北起开元西路,东至伊洛路

11.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2.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 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三、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纪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签名,格式自拟);

5.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 供应商须提供2016-2018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7.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缴款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查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供应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 月23 日至10 月25 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洛阳高新区采购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29日上午9 时3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 洛阳市高新区火炬大厦5楼采购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支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期为 5 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高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 址:滨河北路与新华东路交叉口

联系人:孔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三山路交叉口润升高科大厦11楼

联 系 人:习先生

电 话:****-********0

洛阳市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GX42-007

邮 箱:hnhmluoyang@163.com

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0 月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灯安装 提升改造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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