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环评检测及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污水厂环评检测及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污水厂环评检测及报告编制(HSEDZ19G040)的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EDZ19G040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污水厂环评检测及报告编制(HSEDZ19G04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污水厂环评检测及报告编制,HSEDZ19G04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建设场址位于集聚区规划惠玉大道南侧、西塘河西侧地块,厂址西侧紧靠玉祁永新污水处理厂,总建设用地面积45072m2,约合67.61亩,近期工程建设用地约30000 m2。本工程污水处理采用(市政污水: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工业废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组合式预缺氧A2O/AO工艺+高密度沉淀、滤布滤池+臭氧接触氧化脱色工艺,尾水投加次氯酸钠消毒补氯,同时为了应对工业废水水质波动冲击,设置工业废水事故应急池,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处理后出水将优于《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 32/1072—2018)的太湖地区其他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设计主要指标将达到准IV标准,处理后出水部分尾水进行中水回用,其余排入北塘河。
工作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及取得环境保护部门批复。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无上限。
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3%。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
(三)本项目 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采购。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五、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环保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其中需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社会服务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内容;
3、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报价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的磋商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2、磋商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部颁发的社会服务类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接受/不接受);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28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接受报名。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报价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的缴费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的缴费清单)或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报价人为其交纳的2019年04月-2019年09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4)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5)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报价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磋商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其他相关事项:报价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磋商文件)。报价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5日13:00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3:30止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杨逸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9年11月5日13:30
磋商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其他有关事项: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逸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邮政编码:214000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建方:无锡惠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
十、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3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
十一、报价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 收取 (收取/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7000元(人民币)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报价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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