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公安局太村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旬邑县公安局太村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旬邑县公安局委托,对旬邑县公安局太村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旬邑县公安局太村派出所维修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XHZB—XY-2019—021

3、建设地点:咸阳市旬邑县太村镇

4、招标内容:本项目包含旬邑县公安局太村派出所新做洗衣房、锅炉房及宿舍维修改造、院内旗台改造、景观亭刷漆、值班室室内外改造等。

5、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二、报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法定从业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同类项目2016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至少2项(以合同为准);

7、投标人应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在旬邑县滨湖二期大门西侧7号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领取时须持资质证明文件1-6项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及第7项查询截图结果(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一套,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旬邑县滨湖二期大门西侧7号

4、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4:30

投标地点:另行通知

5、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上午14:30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旬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旬邑县公安局

联系人:崔主任

电话:138*****821

地址:咸阳市旬邑县

2、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旬邑县滨湖二期大门西侧7号

开户银行:咸阳农行电子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帐号:****************6

联系人:董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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