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扶贫车间)制冷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扶贫车间)制冷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扶贫车间)制冷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F2019-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鲍菇生产基地建设(扶贫车间)制冷工程已由安图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以安脱组字[2019]15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安图县龙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东西部扶贫协作援建项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室内外空调器、阀门、钢管及配线等。
2.2建设地点:石门镇北山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工期228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投标人,并具经营范围包含(制冷设备安装)。
3.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 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等件原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安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安图县经贸大厦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图县龙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8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隆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月路9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2019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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