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市桂林乡盖竹村巫山组、草桥组饮水及盖竹组简易公厕工程招标公告
武市桂林乡盖竹村巫山组、草桥组饮水及盖竹组简易公厕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巫山组、草桥组饮水及盖竹组简易公厕工程 ,建设单位为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及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36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巫山组、草桥组饮水及盖竹组简易公厕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644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2、根据《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告知书》(闽建告字〔2019〕70号),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根据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 月22日至2019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邵武市宏林世纪城3幢22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中标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场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单独包封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邵武市华英酒店4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民委员会
地址:邵武市桂林乡盖竹村
电话:187*****899
联系人:兰国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山水华庭28号C座二层,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56*****902,传真: /
联系人: 黄小姐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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