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抚松地质遗迹保护园区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抚松地质遗迹保护园区科普设施建设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抚松地质遗迹保护园区科普设施建设项目
竟争性磋商公告
(2019年10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抚松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受采购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委托,抚松县政府采购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竟争性磋商,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X[********】-0213
1.2 项目名称:吉林抚松地质遗迹保护园区科普设施建设。
1.3 项目预算:770,000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预算的投标。
2.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需求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包含所投标段的内容,具有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等经营范围,要求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方为有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8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注册后,登陆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项目流程信息页面中点击“我要投标”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即可参与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31 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抚松镇香江路294号,五楼,招投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竟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bsggzyjy.cbs.gov.cn/)上发布。
7.磋商保证金:10,000元。
8.磋商保证金提交的形式:非现金形式提交。
9.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凭证上应明确用途、磋商项目名称。磋商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10.返还磋商保证金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接受保证金单位名称:抚松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吉林银行白山抚松新城支行;账号:0912 0210 0000 0024。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水资源保护区管理局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439-*******
采购代理机构:抚松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一楼(2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9―*******
监督电话****-*******
注:若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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