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业务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厅业务办案设备招标公告
海南省公安厅业务办案设备项目谈判采购信息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公安厅业务的委托,近期将对其办案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HNGP2011-008086
2、项目内容及数量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包号 |
1 | 笔记本电脑(含包、鼠标) | 24 | A包 |
2 | 笔记本电脑 | 1 | A包 |
3 | 笔记本电脑 | 2 | A包 |
4 | 便携式打印机 | 24 | A包 |
5 | 数码摄像机 | 24 | A包 |
6 | 数码摄像机 | 2 | A包 |
7 | 数码摄像机 | 2 | A包 |
8 | 照相机 | 24 | A包 |
3、项目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6月9日至2011年6月15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6、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8:00-9:00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00
8、谈判时间:2011年6月16日上午9:00
9、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10、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
复印件。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请将所须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汇款到帐时间必须在获取谈判文件截止日之前)
11、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11年年度任何一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所报货物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
5)、电脑必须有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服务承诺函,数码相机、摄像机必须有厂家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和服务承诺函。
6)、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的。
12、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海口市华海支行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32
13、 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政编码:570125 电子信箱: hn@hngpc.gov.cn 网址: www.hngpc.gov.cn
项目负责人:毛小姐 电话:****-******** 传真:0898-********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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