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二期)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二期)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9-6030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普陀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二期)监理服务,监理周期:90日历天,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普陀区万里街道达安春之声小区等35个小区

6、交付日期:2020.02.20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758400.00元(国库资金:7584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22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9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原件资质证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4)2018年企业财务报表;(5)投标报名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和社保缴纳证明;(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22 15:00:00至2019-10-29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0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05 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网上响应回执,以供采购人确认磋商响应资格。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响应回执(加盖公章)、磋商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磋商。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响应单位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六、其他事项

2、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30日13:00时前将疑问函或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传真至********-****,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报名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邮编:200333邮编:200333
联系人:朱嵘联系人:
电话:********电话:136*****412
传真:********传真:********


标签: 监理服务 末端 雨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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