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振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城市管理局昆曲高速、盘龙江景观示范带、七彩小游园等节点绿化管养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100%财政资金,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云振采2019-295-2; 2.2 采购内容:盘龙江景观示范带、七彩小游园等节点绿化管养; 2.2.1盘龙江景观示范带绿化管养范围北至霖雨路,南至二环北路,东至水岸路控规道路红线(盘龙209、210号路),西至盘龙江西岸挡墙驳岸。沿盘龙区盘龙江东岸河道长3073.8米,平均宽约50米范围建设带状绿地,内容包括绿化景观、园林小品、亲水步道、自行车道等,管养等级为二级管养。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97086.64㎡,其中联盟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维护面积7237.64㎡,金辰街道办事处绿化管养维护面积89849.00㎡。 2.2.2.七彩小游园等节点绿化管养,管养等级为一级管养。 包含: ①董家湾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1847.99㎡,自动灌溉设施10套,健身设施8套; ②环城北路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2292.15㎡,自动灌溉设施6套,钢结构亭子1个、雕塑小品鸡蛋串着卖1个,健身设施10套,建设避难场所300㎡; ③七彩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10729㎡,建设水体1处220㎡,自动灌溉设施480套,钢结构亭子5个、雕塑小品晨练1个,健身设施11套,健身步道378米建,难场所1200㎡; ④席子营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6357.38㎡,自动灌溉设施25套,钢结构廊架1座、木亭子一座、雕塑小品小锅米线1个,健身设施6套; ⑤迎新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2675㎡,建设自动灌溉设施16套、石坐凳1套; ⑥中产风尚小游园绿化管养维护总面积1304.10㎡,自动灌溉设施 11套,钢结构花架1座、雕塑小品童年记忆1个,户外坐凳5套; ⑦穿金路铂金大道交叉口节点,花架立体,绿化管养维护面积92.73㎡; ⑧穿金路园博路口节点,雕塑景观; ⑨震庄宾馆节点,花架立体,绿化管养维护面积50㎡。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总投资*******.20元/年,其中,盘龙江景观示范带绿化工程:*******.29 元/年;七彩小游园等节点绿化管养:*******.91 元/年。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预算是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相关规定计算得出) 2.4服务期限:三年绿化维护管养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若项目前期工程未完工移交纳入绿化维护管养,绿化维护管养服务期限不顺延); 2.5服务标准:严格执行《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2.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养护 ,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注:新成立企业未满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3.4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正常纳税,并提供2019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2019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 3.6 拟派的项目组成员至少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及资料员各1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一级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证、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材料。 3.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3.8投标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该网站查询网页截图。 3.9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一天“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查询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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