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doc">广水市马坪镇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广水市马坪镇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LZ-2019-CS008
采 购 人: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8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与履约验收报告 19
第五部分 采购要求及内容 21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22
第六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35
文 件 备 案 表
采购人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联系人:张海雷电话:
138*****782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广水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号)要求,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广水市马坪镇
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马坪镇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BXLZ-2019-CS008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供水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详细参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玖拾玖万陆仟元整(996000.00元)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管材)。
3、投标人须提供所标产品(管材)的质量检测报告。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止(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工作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第1-4条要求的证件,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与原件相符)。
七、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分 00秒(注当 8:00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开标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否则文件拒收。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9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2、磋商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评标室。
十、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代理处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
中国广水网:http://www.zggsw.gov.cn/
十二、本次竞争性磋商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张海雷
联系电话:
138*****78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春红、熊曼
联系电话:
134*****022、
138*****9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 年月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项目类别:广水市马坪镇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
HBXLZ-2019-CS008
竞争性磋商
政府采购货物类2采购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海雷
138*****782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付女士、熊女士
134*****022、
138*****9824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60 日历天5采购预算: 采购拦标价:人民币996000.00元
供应商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公布拦标价及分项拦标价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6联合体形式: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00 秒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
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评标室8磋商开启会议时间(以下简称磋商会议)及地点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 9 月 30日 9 时 00 分
磋商会议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 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评标室9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1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2 份(响应文件封面须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款要求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2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
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
准计取。13磋商会议现场供应商参会人员身份核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会并证明其参会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广水市马坪镇管网改造工程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项目。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办公室和湖北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定义
2.1“采购人”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维修、维护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响应性文件”指磋商供应商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件。
2.7“成交供应商”指接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B.磋商说明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磋商程序、磋商标准和合同条款等,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供应商须知
(4)合同范本(参考样本)
(5)采购要求及内容
(6)磋商办法
(7)响应性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7.1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如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遗漏、歧义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或是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需要提出质疑的(对磋商文件质疑的详细规定详见须知前附表“质疑与投诉”),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澄清答复。
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该更正补充公告是磋商文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或者回答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5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按照8.6的相关程序执行。
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法定程序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进行答复。如涉及到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答疑、补遗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7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推迟截止时间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8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C.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8.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磋商文件内容的响应性文件且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不得采用活页或散页装订,必须胶装),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磋商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磋商一览表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八)技术部分
(九)售后服务承诺
(十)其他
9.1.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磋商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性能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必须保证其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推荐。报价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而作出的书面报价明细。
9.1.2供应商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9.2响应性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3 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所有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
10.响应性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见第七部分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10.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应用A4纸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要求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首页应编制“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
11.磋商报价
11.1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当地正式发票。
11.2磋商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控制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
11.3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磋商报价;
11.4磋商过程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不超过二轮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
11.5供应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将被拒绝,磋商报价不允许修正和涂改,出现错误或涂改的将以无效报价处理;
11.6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1.7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磋商将可能被拒绝。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1.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从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13.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3.1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13.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修改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13.3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
13.4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保留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报货物及磋商情况核实的权利,如核实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有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行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D.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递交
14.1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封条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条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 2019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投标截止时间),正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的,评审时以正本为准。
14.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4.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E.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程序及相关说明
15.磋商说明
15.1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5.2 磋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16.磋商原则
16.1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程序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磋商;
16.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3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
16.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7.磋商程序、内容
17.1供应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进行首次报价的先后顺序,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货物首次报价;
17.2首次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性、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阅,以判定各供应商资格、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1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7.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7.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7.9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18.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将作为响应性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其响应文件。
18.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磋商时均应携带原件。
18.4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19.注意事项:
19.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9.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3经查实,若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报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0.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0.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办法”。
F.授予合同
22.成交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22.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政府采购代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磋商记录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2.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迅速组织货源保证如期供货。
22.3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交由他人完成,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4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2.5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予以罚款,建议采购人的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2.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3.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3.1磋商小组将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磋商程序开展工作。
23.2在磋商过程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3.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23.4磋商小组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
24.腐败或欺诈行为
在采购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
24.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24.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性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采购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4.3如果认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供应商在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该供应商为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则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与履约验收报告
一、合同格式(参考)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4.2中标的响应性文件;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中标通知书;
4.6附件;
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响应性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单位名称
类别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 月 日
二、广水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使用单位:项目名称:供应商:合同总金额(万元)合同编号验收日期清
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响
应
条
款
打√□ 1.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采购单位政府采购计划表的需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产品以及采购合同的货物相符
□ 2.供应商是否按照响应性文件上的时间、地点交货
□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否在验收现场验收
□ 4. 产品质量是否达标
□ 5.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是否真实
□ 6.供应商是否有违规及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行为
(使用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使用人:
采购单位财务部门:
采购单位纪检部门:
(根据需要,采购单位相关技术部门):
验收小组人员:(签名)注: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第五部分采购要求及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球墨铸铁管管材1.目名称:球墨铸铁管管材(含橡胶圈)
2.材料类别:DN300等级:K9,国家标准GB/T 13295-2013m3800一、数量
二、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HBXLZ-2019-CS008
2、采购内容:供水球墨铸铁管材采购
3、交货地点:广水市马坪镇
4、交货期:60天;
5、投标最高限价:玖拾玖万陆仟元整(RMB996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无效。
6、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三、招标内容:
1.供水球墨铸铁管管材采购、运输、售后服务等。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工程清单。
四、技术及参数要求
1、制作标准
GB/T 13295-2013《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附件》
GB/T 21873-2008《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
GB/T 17456.1-2009《球墨铸铁管外表面锌涂层 第一部分:带终饰层的金属锌涂层》
GB/T 17456.2-2010《球墨铸铁管外表面锌涂层 第二部分:带终饰层的富锌涂料涂层》
GB/T17457-2009《球墨铸铁管 水泥砂浆 离心法衬层 一般要求》或ISO4179
GB/T 17459-1998《球墨铸铁管 沥青涂层》
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EN14901-2006《球墨铸铁管、管件和配件环氧树脂涂层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2 技术要求
★2.1 生产球墨铸铁的铁矿石选用高品质铁矿石,球墨铸铁管和管件的,所用材质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2.1.1管体最小抗拉强度不小于420MPa;
2.1.2球墨铸铁管道延伸率,DN100-1000,延伸率≥10%;DN1200-2000,延伸率≥7%;球墨铸铁管件延伸率≥5%;
2.1.3当公称直径DN100-1000,断裂伸长率≥12%,允许屈服强度≥270MPa;当公称直径DN≥1200,断裂伸长率≥10%时,允许屈服强度≥270MPa;其余情况下屈服强度≥300MPa。
2.1.4球墨铸铁管道的布氏硬度不得超过230HBW;球墨铸铁管件的布氏硬度不得超过250HBW;
★2.2 尺寸、壁厚
2.2.1 管材尺寸
球墨铸铁管和管件尺寸执行标准GB/T 13295-2013(kg)
2.2.2DN100-DN1000球墨铸铁直管的有效长度为6m,长度偏差符合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球铁管应平直,其直线度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有效长度的0.125%,直管及管件端面应与轴线垂直。
2.2.3 尺寸及其偏差
(1)插口外径DE和插口椭圆度符合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
(2)管件内径和外圆应在不进行机加工的状态下,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管件尺寸偏差要求。
2.2.4壁厚及其偏差
球墨铸铁管道的壁厚参考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的规定。压力等级管道的最小壁厚为3mm,允许负偏差为:-(1.3+0.001DN)毫米(壁厚>6时)。壁厚等级管道的壁厚允许负偏差为:-(1.3+0.001DN)毫米(壁厚>6时);-1.3毫米(壁厚=6时)。
对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壁厚,参考GB/T 13295-2013的规定,壁厚允许负偏差为:-(2.3+0.001DN)毫米(壁厚>7mm);-2.3毫米(壁厚=7mm)。
★2.3铸造
2.3.1球墨铸铁管件采用非离心法的金属膜树脂砂工艺生产或消失模工艺生产。内外表面均不允许有冷隔、裂缝、错位等妨碍使用的明显缺陷。
2.3.2 管道和管件的承口内表面和插口外表面的工作面,应当光滑平整,轮廓清晰,不允许影响密封性能的铸造缺陷存在。
2.3.3参考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规定的相应水压对每一根管道进行水压试验,压力持续时间不少于15S,保压10S。
★2.4 接口形式
2.4.1DN100-DN1200球墨铸铁管及管件为T型接口。T型接口偏转角度参考表5.1。
DN
***************偏转角/度55543DN
***************偏转角/度33222DN
********偏转角/度21.5表5.1T型接口允许最大偏转角
2.4.2为缩短胶圈安装的时间以及获得更大的偏转角和更好的密封效果,避开软硬胶硫化接合面脱开的风险,橡胶圈执行标准GB/T 21873-2008或ISO4633中相关要求。
2.4.3 橡胶圈材质:采用丁苯橡胶,不得含有任何对输水、密封圈、管道和配件的寿命有害的物质,在使用条件下不得损害水质,材质符合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的要求。胶圈数量按承口数量的102%比例供货。
★2.5 外防腐涂层
2.5.1 DN100-DN1000的壁厚等级管道外表面及管头外防腐要求采用先喷金属锌后喷涂沥青漆。喷锌执行GB/T 17456-2009或ISO8179标准,喷锌量应不小于130g/㎡,含锌量至少为99.99%。在喷锌防腐基础上再喷涂沥青漆,执行GB/T 17459-1998标准,承口作喷锌防锈处理工艺。富锌漆含锌量不低于85%,密度不小于150g/㎡;喷涂沥青漆平均厚度不小于70um,最小厚度不小于50um。
2.5.2DN1200-2000的球墨铸铁管外防腐喷锌量为130g/㎡,含锌量至少为99.99%。在喷锌防腐基础上再喷涂沥青漆,执行GB/T 17459-1998标准,承口作喷锌防锈处理工艺。富锌漆含锌量不低于85%,密度不小于150g/㎡;喷涂沥青漆平均厚度不小于70um,最小厚度不小于50um。
2.5.3 球墨铸铁管件外防腐采用富锌漆加沥青漆;沥青漆厚度参考GB/T17459 。
★2.6 内防腐涂层
2.6.1为保证输送介质的质量和卫生性,球墨铸铁管的内防腐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内衬。要求达到附着力强,渗水率小,化学稳定性好。水泥涂衬要求执行GB/T 17457-2009或ISO4179标准。要求涂料中不含有任何溶于水的成分,也不得含有任何有毒成分。内涂衬材料应符合GB/T 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的要求。
2.6.2球墨铸铁管件内衬采用水泥砂浆内衬或环氧树脂内衬。水泥砂浆内衬参考GB/T17457。环氧树脂的平均厚度不小于150um,局部厚度不小于100um,附着强度≥8MPa,电刷试验无漏点,冲击强度≥5J。
★2.7 工厂测试
2.7.1 供货方应具备在厂内进行所需测试的各种方法和检验设备。
在整个测试期间应真实记录测试数据,记录应清楚的标明:
(1)被测试球墨铸铁管或管件的公称直径,公称压力;
(2)测试类型和方法;
(3)持续时间;
(4)负责测试人签名。
2.7.2 球墨铸铁管壁厚检测
供货方需具备超声波检测管道壁厚的能力且实际进行检查控制。当DN 1000时需具备在线超声波测管道壁厚的能力且实际进行检查控制。
2.7.3水压试验
在每根管材出厂前均应按照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应在内外涂覆前进行,锌层涂覆可在试验前进行,压力持续时间不少于15S,保压10S。
2.7.4 外防腐喷锌量或锌铝合金量试验
参考标准GB/T17456.1-2009或ISO8179借助米拉条进行米拉试验。
2.7.5 球墨铸铁管件环氧涂层检测
参考标准EN14901进行电刷、附着强度、冲击试验。
2.7.6柔性接口的密封试验
应按GB/T 13295-2013或ISO2531或EN545的规定进行柔性接口进行型式试验,或提供第三方具有认证签订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2.8 出厂检验
供货方的质检部门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需求以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并作记录。
买方的监督人员有权对管道及管件进行抽查,不符合要求的管道与管件应全部拒收,并作记录,买方人员的抽查不能代替后来的验收,也不对质量承担任何责任。所有检查记录将作为出厂验收的参考依据。
★2.9 标记和质量证明书
2.9.2 每根直管都必须在管身上铸明制造厂名或商标、规格;并有清晰持久的标记,标出材质、制造日期及编号。
2.9.3 每件管件必须在管身上铸明制造厂商标、规格、生产日期。
2.9.4 每批直管、管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以下内容:
(1)制造厂名称;
(2)产品名称、规格、用途、厚度级别;(3)水压试验数值和/或气压试验数值;(4)力学性能数值;(5)内外涂层种类。
3 服务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对提供的货物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质保,质保期1年。
3.2.投标人应按照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7*24小时(即一周七天,每天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5*24小时(即一周五天,每天24小时)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
3.3.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所有因使用造成的损坏或其他非故意性损坏均保证免费维修,对因招标人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损坏(不归投标人负责保修的),投标人能积极帮助招标人修理,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3.4.保证上门服务,在保修期内不再另外收取任何维护费用。
★4 交货要求
4.1.交货期限:从下订单之日起,所有材料须15日历天之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应出具的所有材料15日历天之内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承诺书。当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投标人应当免费在10日历天内将补充或者更换货物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投标人负责组织运输,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3.投标人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由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及工艺技术标准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数量以投标人所供实际合格数量为准。
4.4.货物验收不合格,由投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连续两次货物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5.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货物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一、磋商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公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坚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二、 磋商程序
(一)磋商
1、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
3、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4、检查密封情况:由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监督部门代表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由监督部门代表宣布密封结果。
(二)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三)磋商程序
1、首先由采购人介绍本次磋商的主要情况及供应商需要了解的主要事项;
2、检查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进行首次报价的先后顺序,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货物首次报价;
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5、供应商根据随机抽取的磋商顺序逐家讲解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相关承诺等,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
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
7、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审磋商文件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填写《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管材)。
1.3、投标人须提供所标产品(管材)的质量检测报告。
1.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7、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8、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9、资格性审查内容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性文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有下列内容之一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正本和副本数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性文件活页或散页装订;
(3)响应性文件签字和盖章不齐全的;
(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表中出现两个报价的;
(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以上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其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五)磋商办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比较与评价
1.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后报价,对其质量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资信实力; (2)质量技术; (3)售后服务; (4)商务响应;
1.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低价高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分办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磋商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
说明:
1、以上各项打分均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如磋商小组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
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3、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六)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3、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
法干预或影响。
4、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制度。
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磋商供应商、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7、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会场。
8、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在评审工作结束前,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不得单独活动。
9、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七)计分方法及定标办法
1.计分办法
1.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1.3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最终供应商确定办法
磋商小组根据排名顺序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进行服务质量,价格上的面对面谈判,若符合谈判单位磋商文件要求则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最终供应商。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本次磋商活动由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上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中标人。
对未中标的候选人,采购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八)中标通知
1.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到广水市政府采购代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方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 明价格40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技术指标
40分1、供应商的技术投标书的响应性、符合性、完整性及编制质量,在技术参数★号项、普通项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0分;
1.1、技术参数中*号项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扣完为止。
1.2、技术参数中普通项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1.3、复制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实际响应数据或投标响应数据无对应支持文件的,其技术响应将按负偏离处理。
2、所投产品获得国家发明性专利(非外观专利),有一项得1分,累计最高得10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产品具有节水认证证书的得5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所投产品按 GB/T13295-2013标准,球墨铸铁管经国家级质检部门组织检验或测试并有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得5分,经省级质检部门组织检验或测试并有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得3分,市级得2分,自检得1分,没有检验或未按 GB/T13295-2013标准检测的不得分。不得重复得分(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产品核心技术说明资料,标注页码备查。无资料说明的参数将不予认定。
产品检验报告为2018年1月以后有效。服务保障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设备制作、采购、调试等环节的实施措施进行比较:
1)所投产品按 GB/T13295-2013标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铸管、管件和配套胶圈生产能力的企业得3分,只具备铸管与管件生产能力的企业得2分,只具备铸管生产能力的企业得1分。(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承诺5日内供货的得2分,承诺10日内供货的得1分,承诺15日内供货的得0.5分,其他不得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企业实力3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企业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生产能力、节能环保等进行综合比较后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业绩证明6分提供近五年内类似业绩(仅限供水球墨铸铁管,中标合同价不少于本项目限价的80%),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视为有效)1个得1分,最多得6分。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1分响应文件的制作质量、文档编排、规范性、方便查阅性等进行综合比较:优得1分,良得0.5分。售后服务5分1.产品故障响应: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修复,且有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和巡检方案的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
第六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二磋商响应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磋商一览表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八技术部分九售后服务承诺十其他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二、磋商响应函
致: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承诺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
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接受磋商文件19.4项关于磋商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低于个别成本、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号: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3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签发的代理期限必须涵盖代理人所有签字为有效的时间。
4、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磋商一览表
1.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磋商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注:1、供应商的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3、在首轮报价□//最后报价□的方框内选择打“√”,确定是何种报价;
4、最后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装在小信封内密封,现场填写内容。
2、报价明细表(含安装等所有费用)
序号项目
名称技术规格、
要求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6合计小写:大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1 2 3 4…格子不够自行添加
填写说明:
1、投标人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列入此表,并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填写。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的内容必须对其相对应的技术参数附件中的内容逐条予以填写(缺一不可)。
2、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公司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供应商综合文字情况简介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要求的证件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技术部分
一、投标货物介绍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结构、功能、技术性能、特点。
2、供货范围。
3、加工装配检验工艺手段。
4、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5、质量保证措施。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二、其他内容
1、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2、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
3、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4、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的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等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
三、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方法、评分标准”中的评分标准逐项提供相应相资料。
九、售后服务承诺
十、其他
1、 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