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本招标项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4]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绿化工程的园林建筑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水电安装工程等,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a.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或绿化管理等相关范围。
b.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2)台湾地区投标人要求如下:
a.若为中国台湾的投标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且核定承揽工程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台湾营造企业资格。
b.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从《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的备案人员中选择,且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派出。
(3)投标人不得存在建市〔2017〕241号、闽建[2016]5号、闽建[2018]38 号文及省厅发布的“黑名单”公布的通知中规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10月15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2019 年10月19日 23 时 59 分 59 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7.6.1006.158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 年11月7日09 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大陆企业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当出具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③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应另附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二路台湾创业园6号楼5层,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联系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htt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7层
联系电话:吴工159*****53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绿化工程(施工)补充通知(一)
一、补充通知:
增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5">1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识
14.1.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
14.1.2. 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如下:
14.1.2.1 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14.1.2.2 封套的封面上应标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如有);
(3)投标文件的内容(如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 年 月 日 时 分(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和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并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
14.1.2.3 封套的封口处均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4.1.3. 商务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规定同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如下: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商务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其中,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 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并以电子光盘或U盘形式提交,一式贰份,制作的电子光盘或U盘应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未密封,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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