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2019年机电安装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2019年机电安装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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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机电安装专业分包招标
1.招标条件
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项目由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清河南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2.2项目地点:平舆县盛园路与金城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投资内容:
(1)项目概况:工程地址位于盛园路与金城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南环北,占地面积约100亩,安置住房1033套,总建筑面积149700.62平方米,投资34502.2016万元。最终以竣工图实际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商品住宅、复建商业及附属设施等。
(2)计划工期:2019年11月 1日至2021年 5月 29日。
2.4招标范围:
本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仅做预留预埋,含穿带丝)、人防电气工程、消防工程(仅做预留预埋,含穿带丝)、给排水工程、雨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仅做预留预埋)、资料编制及归档、竣工图绘制、材料送检、成品保护以及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样板施工、预留预埋、制作安装、调试、现场试验、验收、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保养维修及其它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与其它专业的所有配合的工作: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或甲方现场代表所签发的各类工程指令、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由分包人的任何义务产生的任何工作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情推理得到的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或为了符合实现合同目的所必须完成的全部工作。根据工程的需要,分包人的施工范围随发包人给承包人施工范围的调整而调整,承包人有权根据需要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分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和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劳务分包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必须在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企业备案的合格名录中、且属于正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人将在2019年10月21日电子通知,请于2019年10月22日下午14时 (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招标人商务部办公室领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验资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的标段一致,投标人对所申请的标段不得进行调整。
注:或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从网上获取,具体事项与招标联系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对现场考察的费用、安全等事宜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5日上午10: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舆县德馨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商务部。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平舆项目部
地址:乌市河滩北路895号 邮编:83005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雪芹(公司) 电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世荣(项目部) 电话:188*****204
招标代理人:中建新疆建工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西北分公司平舆项目部
2019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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