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国际医疗康养塔吊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太平国际医疗康养塔吊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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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棠湾太平国际医疗康养项目

塔吊安拆与租赁工程招标文件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敏

地 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林旺片区控规 F-1-1 和 F-2-1 地块

电 话:138*****271

投 标 须 知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在下文中可能会以“招标人/甲方”的名称表述)就三亚海棠湾太平国际医疗康养项目塔吊安拆与租赁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进行招标。投标人接受招标人邀请,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如投标人中标,则作为招标人的分包商(在下文中可能会以“中标人/乙方”的名称表述)承建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的工程。

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内容向第三方泄露。

本须知将作为正式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声明,只有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中标可能,一旦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就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一、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三亚海棠湾太平国际医疗康养项目

2.工程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林旺片区控规 F-1-1 和 F-2-1 地块

3.工程概况:三亚海棠湾太平国际医疗康养项目包括医学美容医院、酒店、康复楼、商业楼、 低层酒店客房及其相关配套工程,建筑面积 128652.26 平方米。

4.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现场要求,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其他管理条款及工期延误处罚条款详见三亚海棠湾太平国际医疗康养项目塔吊安拆与租赁工程合同条款。

6.招标人有权变更招标范围,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而进行索赔要求。

7.工地现场情况

(1)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其他分包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可能带来的影响。

(3)本分包工程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提前7天通知为准。

(4)施工临时用水、用电

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现场临水临电按招标方整体临水临电布置方案执行,招标人只提供到二级电箱与用水主管,二级箱与用水主管之后的所有操作及材料供应均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水电费由招标人承担,报价中无需包含水电费。

(5)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根据自身的实力情况进行报价,如中标,不得以此为借口要求更改中标价。

(6)生活区已提供食堂,伙食费自理。不得在住宿房间使用明火、做饭及冰箱等大功率电气,一经查实,罚款1000元/次,从押金中直接扣除,押金不够时直接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7)其他影响报价和工期的因素由投标人在投标答疑时提出。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上情况,一旦中标,中标人承诺不会因上述情况提出更改合同单价、提出费用和工期索赔要求。

二、报价方式及招标范围:

1、本分包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清单明细详见工程报价单)。

1)上述进出场费用中包括: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日常维修保养费、配件等)、塔吊有关的运输费用、装卸车费、汽车吊费用、拆卸、安装、调试、检验、附墙安装费、超高节顶升费及与之发生的设备及人员的工资、奖金、劳动保护费用、保险费、管理费、 利润及税金等;

2)基础预埋费(包括:预埋件装车费、预埋件进场运输费、预埋件就位发生的汽车吊的租赁费及使用费用、预埋件和预埋马镫的购置费(不含钢筋砼基础)、管理费、 利润及税金等)附墙框、附墙拉杆、附墙耳板材料费及制作加工费含在进出场费用中;如有涉及到专家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3)塔吊应达到CI要求,所产生除锈、刷油漆、挂字牌等涉及到CI要求发生的费用均包含进出场费中,不另计费。

4)月租费包括:塔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折旧费、配件及塔吊检测费等,每台塔吊2个司机的人工费(工资、奖金、加班费、劳动保护费、机械人员保险费、各种补贴及其它一切涉及人工所发生费用)等围绕塔吊运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综合保险等。

5)停置处理

a)在塔吊安装完毕后经四方联合检测合格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报验工作,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租费。

b)甲乙双方约定,塔吊在春节期间只能有25天的闲置,闲置期间应免除相应天数的租费。若闲置超过25天,则乙方应按照当月实际租费的60%计取费用。

c)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报停或启用塔吊,报停期间,甲方不支付报停期间的租赁费用。

6)、若本工程未采用最低价中标模式,招标方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三、付款条件:

乙方身份类别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2.乙方适用税率:○3% ○4% ○5% ○6% ○10% ○16%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适用税率为%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发票备注必须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为当地政府备案名称)。乙方在给甲方提供发票时,应提供项目所在地备案建筑服务、当地预缴税款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将不予付款。因乙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甲方),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

费用支付

1)第一笔进度款支付时间为2020年春节当月,此后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每月按上月结算完成产值的 65 %向乙方支付租赁费(包括:塔吊租赁费、超高标准费、附着费、塔吊司机工资、塔吊信号工工资),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月租金包干费用不足满月的,其租赁费用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日租费为:1/30*月租费用)

2)租赁费按月结算,从塔吊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检测报告之日且经项目经理部书面启用之日起,至项目经理部书面停止使用之日止,连续计费。每月的20日为结算日期,乙方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递交当月结算单,甲方在7日内核准签字并交由乙方留存。进出场费(含基础预埋费、预埋节费)在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后于第一次工程款支付时一次性支付至累计进出场费的50%;待塔吊经同意停止使用拆除出场后 30 内支付进出场费(含基础预埋费、预埋节费)剩余的50%以及转场费的10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经甲方确定出场后 60 内付款至累计完成产值的 80 %,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100%;待塔吊拆除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 90 内支付经甲方项目部和公司两级审核后的结算金额的100%。

3)塔吊书面报停后一周内拆塔退场,塔吊拆除退场后1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45天内与乙方办理完相应结算手续。办理完结算手续后90天内,甲方按结算总额-实际已付总额后的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乙方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及所有开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工程款的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停止办理乙方结算,直到乙方整改合格甲方满意为止。此等停止结算不属违约范畴。

5)甲、乙双方约定如甲方因现场工序必须停止运行塔吊,单次停运期在 5 日内,正常计取租赁费(人员工资不计费);单次停运期超过 5 日,则超过期间租赁费按正常日租费的 50 %计取(人员工资不计费)。如果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停止运行,停运期间租赁费按闲置期租费计取,超出后正常计费;春节期间停运,乙方给予甲方免收 25 天租赁费,超出后正常计费。若由于甲方原因春节加班,则塔吊正常计费。

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甲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乙方郑重承诺,为共同开拓占领市场,对于甲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表示理解与宽容,乙方不要求甲方付款按时足额到位。

四、甲方一般职责

1.为乙方人员熟悉现场创造条件,并提供相应图纸。

2.对乙方编制的塔吊、附着、顶升包括塔吊基础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使用及现场配合部分进行审核。

3.按乙方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塔吊枕木以下路基/固定式塔吊基础地面及砼基础施工(钢筋绑扎、砼浇筑)。向乙方提供塔吊安装位置地质条件、混凝土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4.负责塔吊附着安装过程中所需脚手架的搭设工作,塔吊使用过程中塔吊吊钩以下的各种吊具、索具、铁扁担、卸扣等由甲方负责,费用和由此所引发的安全责任甲方承担。负责搭拆塔吊安装、拆除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

5.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6.负责塔吊在现场期间的保卫工作和机械塔吊的防护工作,确保塔吊不发生东西缺失。

7.甲方负责协调与周边的关系,保证塔吊运转不受影响。

8.甲方在离工地生活区提供工人住宿,除板房宿舍外均由乙方自理,并且此等房屋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维护,宿舍押金为元/间,乙方保证每间宿舍至少住5个人,每间少住一人租金为元/月/人。乙方撤离宿舍前需通知甲方,房间有破损的甲方按实际破损情况进行罚款。甲方为乙方驻场人员创造饮食条件,饮食费用自理。

9.提供满足塔吊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电源,一次电源箱距离机械塔吊中心不超过5米,电压确保在361V-399 V范围内,塔吊发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由于现场电压不稳,造成塔吊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10.负责搭拆塔吊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和环保防护,保证达到相关标准。甲方指派专人在现场协调,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1.甲方创造夜间施工条件,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

12.塔吊附着所需埋件或孔洞由甲方制作并施工、验收,如穿墙螺栓或抱柱螺栓可回收,则乙方应按制作费用的30%回收;施工现场的焊接工作,由负责,若由甲方施工,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质量验收,并且乙方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责任。附着焊接埋件使用完毕后的清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13.如塔吊为内爬式塔吊,内爬塔吊的支撑钢梁的制作由甲方负责。内爬支撑钢梁与埋件的焊接由甲方负责,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质量验收,并且乙方承担相关质量及安全责任。焊接埋件使用完毕后的清理工作由甲方负责。

14.内爬塔拆除若使用屋面吊,屋面吊的费用双方协商另议。但屋面吊与建筑物的埋件由

乙方 提供,并负责焊接加固。

五、乙方一般职责

1)乙方应提供甲方所需的租赁、安装、拆除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包括塔吊司机、塔吊安拆专业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该等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

2)乙方保证提供的塔吊均为2 年以内的经检测合格的塔吊,塔吊安装时间必须提前5-10天通知,乙方安装须在3天内完成。塔吊安装检测完毕12日内取得检测报告

3)熟悉施工现场,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编制塔吊、附着、顶升及基础预埋施工方案,经乙方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4)与出租方、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对塔吊基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塔吊雷和接地乙方负责完成,费用乙方承担。

5)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进场并按照甲方审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安装,委派经验丰富的安装工长现场负责工期控制和质量控制。乙方负责塔机安拆、顶升作业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如发生上述情况,每延期壹天,按日租金的双倍进行处罚。

6)乙方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统一着装,严格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做好现场安全作业防护,落实防护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乙方提供的塔吊必须符合 三亚 市安监部门要求,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负责进行验收的一切工作活动(包括费用)并得到运行许可后将其《安全验收合格证》递交甲方保管。

8)乙方承诺现场每个组团至少配置1名专职管理人员及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电工和机械工各一名以保证正常的维修工作。同时乙方必须对塔吊进行定期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转(此项费用已含在月租费中)。

9)塔吊发生故障后,乙方应3小时内到现场,迅速组织抢修,由于故障及维修保养原因造成每台塔吊停止使用每次不得超过6小时(除特殊原因外),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累计超过在24-48小时内,甲方将按天租金扣减相应费用;若每月累计超过48小时,除按2倍租金扣除外,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应遵守现场规章制度,听从甲方指挥、安排。

11)乙方根据现场需要配备足够的塔吊司机,塔吊需确保24小时不间断使用。

12)乙方拒收发包人的函、通知、整改单等属实文件,甲方可通过发电子邮件或快递至乙方办公室,视为乙方已收到文件。如乙方未及时回复或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13)本工程不存在人员窝工问题,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人员进出场,但必须以满足甲方工程进度为前提。

14)乙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要求,协调塔机基础预埋件定位和固定等土建施工工作的准确性,所需仪器由甲方负责。

15)乙方负责组织人员每月对塔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保养。安全检查主要对塔机的结构、连接部位、安全装置和塔身垂直度进行全面检查,并实行检查人员负责制,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报告上签字并给甲方保存,保养期要求24小时。

16)塔吊驾驶室乙方自行配备完善的取暖及纳凉设施。

17)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安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工种操作证、辅助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证明、市建委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方案和技术措施等相关的文件资料,供甲方留存。

18)乙方承诺应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9)负责塔吊司机操作过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复印件。

20)乙方承担由于塔吊本身问题或司机误操作引发的安全责任。因塔吊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21)乙方应对乙方在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加强自身安全检查,所有安全交底要有书面资料,并提交给甲方。

22)乙方需无条件满足甲方的CI要求,包括企业标志、塔吊颜色等。

23)乙方有责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塔吊的设计选型,并满足现场需要,若不能满足需要更改塔吊选型,安拆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费用按价差调整。乙方承诺因自身原因小塔换小大塔不增加费用。

24)乙方需及时做好安检站备案、检测及资料报监工作,甲方予以相应配合。若乙方未做好上述工作,擅自使用塔吊,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技术达到行业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乙方承诺出现一次处罚5000元)。由于司机不按服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配合或有其他违规原因,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司机,乙方应在接到更换要求2日内无条件执行。

26)若甲方有使用需要,乙方须承诺春节期间每台塔吊至少配一名司机供甲方使用,同时承诺不会因此向甲方提出增加台班租费及司机的加班费用,乙方承诺春节停工期间15天以内不计取塔吊租赁费。若由于甲方原因春节加班,则塔吊正常计费。

27)乙方须严格核查所雇施工作业人员的简历、个人及身体健康状况,杜绝使用下列人员:

28)不适应现场施工作业及生活环境;

29)不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时间要求;

30)存在职业限制病史且该病史可能受工作环境诱发导致其病发甚至严重的趋势;

31)存在遗传病且该遗传病可能受工作环境诱发导致其病发甚至严重的趋势;

32)存在精神病史,且其可能受工作环境诱发导致其病发甚至严重的趋势;

33)曾经受到过刑罚或治安处罚,且其无法提供公安机关所出具的相应证明;

34)其他可能受施工作业或生活环境而影响个人健康、群体健康、公共安全、社会冶安等人员;

乙方应当承诺不使用上述人员,若其所雇佣人员存在以上禁止使用的情况,所产生的经济或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位承担负责并处理。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信条件

4.1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

4.2具有两个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需提供相关资料)。

七、投标人所应提交的文件

1.投标书(二套,每套装订一册)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上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上公司鲜章);

1.2投标说明;

1.3投标报价单;

1.4详细的施工方案;

1.5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6工期确认函件;

1.7拟派往本项目的在组织结构及相应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名单、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比如项目经理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

1.8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需附上报每台塔吊的保险清单。

2.企业概况(二套,每套装订一册)

2.1企业简介、资信(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有关部门批准允许承担该类工程项目的许可证明;

2.2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详细资料;

2.3以往在海南或其他地区进行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等详细资料。

3.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须将上述投标文件装于密封,外面标明:“三亚海棠湾亚特兰蒂斯酒店项目(二期)土建总承包工程塔吊安拆与租赁工程回标文件”。要求封条上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八、招标工作安排

1.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9 年10 月21日,发放形式:电子邮件。联系人:138*****271

2.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19 年10 月23 日 18点之前把投标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发至指定邮箱里,纸质版投标文件随后送至/快递至指定地点,快递地点:海南省三亚市林旺南路与壮大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敏 ,指定********0282@qq.com%EF%BC%8C%E7%94%B5%E8%AF%9D">邮箱 ********59@qq.com ,电话138*****271

以下无正文。

招标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时 间:2019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塔吊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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