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正常公告: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已由静宁县教育局以静教财【2019】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食堂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新华初级中学院内,具体建设内容为:

    在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院内新建食堂693.00m2,呈“一”字形布置,长24.4m,宽14.2m,主体二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高度8.25m,一至二层层高均3.90m,室内外高差0.45m,一、二层各设餐厅、操作间、备餐间、贮藏室、清洗间、消毒间,可满足228名学生就餐使用,厨房燃料为瓶装液化气;本工程属中型食堂,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设计使用年限50年,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防水等级:屋面防水为II级,室内环境污染类别II类。

    3.项目概算:217.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20日,总工期275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施工为第一标段, 监理为第二标段,两标段各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施工: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执业资质;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负责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第二标段监理: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

    (2)现场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房屋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

    (3)现场监理员:1人,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本次要求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省外企业建造师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

    3.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登记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0月27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首次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注册(www.plsggzyjy.cn),并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办理机构为甘肃成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和现场办理,网上办理网址 http://www.chxtec.com:9001;现场办理地点:兰州 市城关区雁南路 299 号兰州报业大厦 2 楼信息服务中心。24 小时免费客服电话:400-102-0005 、****-***********-******* ; CA 办理窗口电话 ****-********。)

    2.投标人招标文件获取成功后,请于2019年11月1日18时前将《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一式两份),交至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平凉市静宁县教育局家属楼3单元201室),不按规定时间和格式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 名: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静宁分公司

    账 号:6205 0169 0402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分行静宁县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汇款人户名必须与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编号为:JNJY2019GC-027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在报名时准确填写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宁县新华初级中学

    地 址:静宁县威戎镇

    联 系 人:杨寨子

    电 话:181*****008

    代理机构:甘肃恒达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静宁县城关镇新盛花园

    联 系 人:杜苗苗

    电 话:180*****692

    监管部门:静宁县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地 址:静宁县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马小强

    电 话:138*****447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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