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招标公告
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招标公告
ZJ-2019-0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估价为:约229(万元),工期: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1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6投标诚信要求
3.7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审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就前述资料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核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帐号:****************516,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领取报名回执原件、招标文件、光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5000.00元。
8.2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3">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招标信息”栏目、勒流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招标信息”栏目、勒流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报名回执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话:137-2466-2784
地址:勒流镇
邮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小姐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十楼(新旺力商厦)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话:0757-25533379
附件:“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与专用条款”。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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