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招标公告

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招标公告


ZJ-2019-050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估价为:约229(万元),工期:90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1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龙眼村村貌改造工程(观音庙广场环境改造)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746平方米,广场地面面层采用C30水泥混凝土面层。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建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3.4.1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佛建管〔2017〕53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办理诚信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类别包括:建筑业企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3.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3.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3.5.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5.5需提供近1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1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投标诚信要求

3.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资审期间,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就前述资料提供相应原件,以备核查。投标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320191029,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地址: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023日至201910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6.2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任何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均可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报名,报名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分行营业部,户名:付于惠,帐号:****************516,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领取报名回执原件、招标文件、光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5日上午10点00分,地点: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

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45000.00元。

8.2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3">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招标信息”栏目勒流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hunde.gov.cn/ggzy/)“镇街招标信息”栏目勒流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eliu/)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投标报名回执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报名回执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龙眼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话:137-2466-2784

地址:勒流镇

邮编:52832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小姐

电话:****-********

传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十楼(新旺力商厦)

邮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分中心

电话:0757-25533379

附件:“招标控制价”、“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评标办法与专用条款”。





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招标控制价

标签: 环境改造 广场 观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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