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招标公告

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宣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宣发改审【2019】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集镇新区安置点甘露村7组。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6649.42m2,其中6层楼高业务。综合楼用房6182.42m2、设备用房442.84m2、门卫室24.16m2,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3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776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开工令为准。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土建工程、装饰工程以及道路场地、绿化景观等附属工程 。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建设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其它要求

3.4.1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陆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县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单位信息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信息的网页查询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投标人需承诺(1)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站www.hbcxpt.cn查询)列入“黑名单”,应分别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4)未被宣恩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http://xe.eszggzy.cn/xeweb/)列入不良行为公示名单(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

3.4.4中标外地企业须在宣恩县设立分公司,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在当地依法纳税。

3.4.5中标企业在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后(中标企业缴纳中标工程的工伤保险费必须是在宣恩县社保局登记核算股办理),方可退还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缴纳,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前,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基本信息中完整、准确的填写基本户信息。投标人应对其填报的信息负责,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投标人投标失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因宣恩县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保证金系统采用子账户模式,招标项目各标包对应不同的子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仔细核对招标项目相应的子账号。

5.3投标人必须确保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递交或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或到账金额不足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确保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交易中心不再出具收据,开标结束后,由代理机构向宜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名单和交纳金额,退还时由交易中心从网上退回原账户。

户名: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湖北宜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山支行

开户行地址:宣恩县珠山镇人民路129号

账号:投标保证金的账号,由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页面-01“基本信息”中点击保证金子账号生成。

款项用途:宣恩县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5.4投标人保证金缴款方式:

(1)跨行缴款:投标人可以通过他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系统,使用大、小额汇兑或超级网银渠道实现虚拟子账号的跨行缴款;

(2)行内转账:投标人可以通过湖北省农村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系统的行内转账渠道实现缴款。

(3)投标保证金缴纳业务咨询电话:****-*******,联系人:姚经理(宣恩农商行珠山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 日8 时4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招 标 人: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

地 址: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集镇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8*****4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兴隆大道231号

联 系 人:乐琴

电 话:0718-*******

2019年9月4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标签: 搬迁 卫生院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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