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炉招标公告
烘干炉招标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烘干炉招标标书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7日
招标编号:ZB2011CB1724
项目名称:烘干炉
招标单位: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家电事业部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单位: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家电事业部
组织部门:成本管理中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烘干炉
投标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1:15以前
开标时间:2011年6月15日下午1:30
投标地点: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家电事业部办公楼(西楼)成本管理中心303室
公司地址:青岛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工业园
告 知 书
各投标单位:
为规范我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我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我公司建立了黑名单制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我公司的黑名单:
1、投标人采用非法手段与项目相关人员串通投标,损害招标方利益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之间以串通信息的方式投标报价的;
3、投标人以向评委和与招标有关人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
5、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
6、中标后利用以次充好、低于中标要求的配置提供产品或其他不法手段谋取利益的;
7、疑似有上述行为,经我公司相关人员讨论后认为嫌疑比较大的。
经认定进入我公司黑名单的厂家,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将不再允许参加我公司范围内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对于认定事实清楚的我公司将扣掉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根据给我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1、烘干炉制作。内宽约2米(不含加热空间,该方向带门,拟作车宽度约2米或1.8米);内长约2.6米,内高约2.2米。工作温度120~140℃,烘干20~40分钟,常温升温至工作时间时间应不大于30分钟。烘干温度、时间满足后可自动停止。一次烘干约2000~3000件。详见《烘干炉技术要求》
2、工期要求:具体由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提报,评委将根据这个时间评定工期得分。
3、付款方式:预付3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付60%,余款一年后付清。(承兑)
4、不详之处请及时联系。其他未尽事宜以现场沟通交流为准。
二、投标人送交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如下顺序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公司介绍材料。含近三年的主要业绩及服务承诺。主要业绩中时间最近的前十项要提供供货合同首尾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竞标的,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书。
4.报价单(17%增值税),请提报主要材料,辅料、人工等详细报价。
5.认真阅读《告知书》中的内容后,按附件一格式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签字)。在投标书中如果没有提交承诺函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7.如有投标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条款偏离标书规定的,须按以下格式制作偏离说明: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差异内容
差异说明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具体内容
8.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投标人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并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不得手写,否则作为废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必要条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3.投标单位在该行业内应有较好的业绩,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资质和项目所要求的技术、设备的实力。
4.交付使用时,我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投标人必须按第一章要求提报投标文件,否者将影响投标人的技术评分。
6.投标人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的有关费用。
7.投标人需缴纳10000元现金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统一交财务部资金处,由财务部开具收款收据。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于开标后退回。中标人签订完合同后退回保证金。(在招标人处有债权,且余额在10000元以上的投标人,可以以上述债权做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8.招标人提供的文档资料仅做报价参考。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接到这些资料时即应承担保密义务。对私自泄密给第三方的,一旦发现,招标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0.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组织部门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三章 其他说明
一、评标的基本原则:
本次招标按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定。即综合得分(技术加权分+商务加权分+价格加权分)最高的为招标会推荐中标人。具体方法如下:
1、 技术加权分+商务加权分的总和为60分。评委评定的平均分得分低于36分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价格加权分的总分为40分,计算方法是按(投标人中的有效最低报价÷投标人自己的报价)*40来确定。
A类模具评分说明表:
序号 | 项目 | 项目明细 | 分值 | 评定办法 | 备注 |
1 | 价格加 权分 | 40 | 按最低报价÷投标人报价×40计算 | ||
2 | 技术加 权分 | 企业业绩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业绩评定 | |
投标方案与现场答疑 | 25 |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技术质量保证能力及评委提出的问题的解答来评定 | |||
售后服务 | 5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评定 | |||
企业资质 | 5 | 根据相关资质是否齐全及企业规模大小来评定 | |||
3 | 商务加 权分 | 付款方式 | 5 | 响应标书的满分、或按偏离程度评定 | |
制作工期 | 5 | 响应标书的满分、或按偏离程度评定 |
二、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有权确定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无效,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三、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现场实际考察后确定中标人。
四、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公布,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并有权不对落选人作任何解释。但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书面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据的,招标人将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家电事业部
业务联系人: 吴英宗、孙国荣 电话:****-******** 133*****357、138*****389
投标联系人: 张 璐 电话: ****-******** 传真 ****-********
E-mail:zhanglu@aucma.com.cn
附件一:
承 诺 函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了贵公司 年 月 日、编号 《招标书》中的全部条款和《告知书 》中的所有内容,同意接受贵公司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贵公司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绝不出现《告知书》中所列举的违规行为;
2、如果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告知书 》中列举的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贵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出的责任追究与处罚等制裁。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配套公司烘干炉技术方案
一、供货范围:
烘干炉1套
二、烘干炉尺寸及参数:
烘干炉尺寸及参数:
有效宽度约2.0米(不含加热空间,该方向带门,拟作车宽度约2米或1.8米),有效长度约2.6米,有效高度约2.2米;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120~130℃,工件烘干时长20~40分钟,常温升至工作温度时间应不大于30分钟,烘干温度、烘干时间满足后可自动停止;在炉底加轨道(三角铁框架,宽度以运输车宽度为准)以方便运输车进出。
2. 保温层具体要求:
保温层采用A1级不燃岩棉板&S205;&S205;,厚度70mm以上,芯层密度≥200Kg/m3,工作温度500度以上。
保温层对接处连接良好,接缝均匀,整体做到美观大方,固定牢固,无破损、掉漆等现象。
保温层支撑框架采用80国标方管,四周采用槽铝封盖,槽铝厚度不低于0.5mm。
3.电气控制及加热部分:
电压采用380V,50HZ三相五线制;仪表采用智能数显仪表,主控部分均采用国产优质电器控制包括线路、加热负载、电器部件等;必须有超温保护,漏电保护,加热时间控制等保护装置。
温度参数范围,常温1-150摄氏度,常温升至工作温度时间不大于30分钟;仪表精度1%,炉内温度均匀度≤±2.5度。
发热部分采用不锈钢加热管均匀安装于炉腔两侧,加热管后加装风机送热使炉内温度更加均匀。
烘干炉顶部安装排风机,如温度超标风机启动排风,可在短时间内排出热量使设备恢复正产工作。
中标方在中标后三天内出具设计图纸,并由甲方确认后施工。
三、安全要求:
3.1机械安全要求:
3.1.1 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法规 。供方提供设备因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不当造成在需方生产现场的一切安全事故(人为因素除外),责任由供方承担。
3.1.2 设备具备良好和全面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网,防护光电,防护光栅等防护装置,设备上的转动部件、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应具备防护装置。防护装置等设施,应使操作人员无法进入运行危险区域或者当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时,设备能够感知到,相应的保护动作,不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即:防护装置应与设备控制系统实现联动互锁。
3.1.3设备上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应具备防护装置。
3.1.4 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可动零、部件应配置可动式防护罩。必要时,应安装联锁装置,以保证未关闭防护装置(包括防护罩、防护门等)时,不能起动可动零部件;一旦开启防护装置(包括防护罩、防护门等),设备应立即自动停机。
3.1.5对于可能发生飞甩危险,应设置防松脱措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防护措施。
3.1.6 设备中的过冷,过热,辐射等部位, 应有良好的屏护装置。
3.1.7需方在使用该设备时不需要再增加任何(包括机械、电器)防护装置。
3.1.8 设备的操作机构,如手柄、手轮、拉杆等,其设置应操纵方便、安全省力、标志清晰、齐全完整、牢固可靠。
3.1.9在可能产生超极限的位置配置了可靠的限位装置。跨过设备供人员通行的跨越平台,两侧均应用金属板或护栏全部防护起来。架空设备的下方具备防护板,防止异常时部件掉落。
3.2电器安全要求:
3.2.1 控制系统能保证在设备的供给能源在发生异常时也不会产生危险,设备本身不会损坏,也不会对人员产生伤害。
3.2.2 控制系统应远离易燃易爆以及高温、高湿、高腐蚀区域,如果无法避免则应设置必要的屏蔽措施,控制柜应具备良好的散热条件。控制线路,应保证即使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也不会造成危害。
3.2.3 控制系统放置在操作者便于操作和观察的部位。设备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了必要的急停开关。
3.2.4 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具备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当设备的线路发生碰壳时,控制系统在0.1秒内切断该线路的供电。
3.2.5 对于在检查、调整、维修时,需要察看危险区域或人体局部需要伸进危险区域的生产设备,必须防止误启动。当设备因意外起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以防止意外起动。
3.2.6 能源偶然切断后又重新接通时,设备必须能避免危险运转。
3.2.7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设备外壳采用保护接零措施。
3.2.8电机安装牢固,控制要求具备过载,短路,断路保护,防护等级IP54以上。对于潮湿环境中的电机要求安装有单独的漏电保护器。
3.2.9 设备在运行中,当某个部件出现故障或损坏时,设备本身具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不可能引起设备本身更大的损坏,也不可能能对操作者造成伤害。保护措施主要有:动作运行时间保护:当某个动作的实际运行时间超出常规值后就报警;加热温度保护:超出正常加温或降温时间却达不到预定效果则报警;误动作保护:由于管路密封不严泄压,不该动作的部件动作了要有报警等等。
3.2.10 设备具备良好和全面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网,防护光电,防护光栅等,使操作人员无法进入运行危险区域或者当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时,设备能够感知到,相应的保护动作,不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
3.2.11配电柜出口周围有防止电线磨损的措施。电源线中间无接头。
3.2.12设备布线采用标准线槽或者铁管输送,不能直接在地面上安装。
3.3控制柜要求:
9
3.3.1主开关:进线必须三线五线制,即三相电源、一相地线、一相零线用接线鼻子固定。开关规格容量小于所带分开关及设备的负荷。主开关远离DC24V电源。主线路用AC380V或AC220V,控制电路用DC24V。
3.3.2地线排、零线排分别标注、固定,控制柜门上必须有跨接地线。
3.3.3控制柜门上必须标注各分开关控制走向图示。
3.3.4控制柜内必须有通风装置(轴流风机和进风栅形成对流),温度较高的控制柜必须安装降温装置,如吸附机、发泡机等控制柜,换气口带滤尘网。
3.3.5控制柜内照明装置必须完好,保证开门亮灯,或安装开关控制照明灯。
3.3.6所有线路走线必须规范并入线槽,线号标注明显。线号要求不掉色,与图纸相符。线径选择合适,用红外线测温仪检查各线路无过热、超载现象。
3.3.7控制柜门上配给门锁并张贴警示标语。
3.3.8裸露较大的开关接线、铜排等必须加装绝缘防护板,防鼠板等。
3.3.9控制柜前必须铺设绝缘等级、尺寸等符合安全要求的胶垫。
3.3.10对于电机控制方式:控制系统用空气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或马达保护开关+接触器。3.3.11固定方式:电器元件用35mm标准导轨固定在控制柜上。
3.3.12接线方式: 用接线柱固定并标明线号。
3.3.13 PLC部分: PLC电源有相应保护设施; PLC安装牢固,通风良好; 输入、输出用两种线区别; 有5个以上I/O点备用。
3.3.14变频器部分:容量在电机的1.5倍以上; 进线有合理保护系统; 设计在30HZ-60HZ范围内工作。
3.3.15柜内用多芯软线配线槽; 220V、DC24V线色分开; 电线在槽内有空余量; 配电线出口周围用胶皮保护;线头有标准线号。
3.3.16接线端子部分:端子安装在控制柜下端,380V、DC24V分别安装; 配电柜与外围设备用航空插头或接线端子连接。
3.4环境要求:运行噪音:低于70db(A)。
四、总体技术要求:
4.1通用部分:
4.1.1 设备设计符合人机原理,操作方便安全,可最大限度减少工艺动作,降低劳动强度并不会对操作人员的个人身体条件提出高于平常的要求。
4.1.2 充分考虑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和无维修设计,设备运行稳定,故障率低,易于维修维护。
4.1.3 设备安装、调整、换模、移位方便可靠。因发生以上工作时,设备不得出现因结构不合理引起的变形或破坏。
4.1.4 设备设计制造充分考虑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品种适应性,有开放性结构方便后来的品种、型号变换和设备技术的升级换代。
4.1.5 设备整体设计和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设备外型美观,结构工艺性合理并按规范工艺安装到位。
4.1.6 设备元器件齐全完整,动作灵敏可靠;安全防护装置设计周到,防护合理。
4.1.7 设计充分考虑了工艺操作和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分控制、启停、急停、连动、品保护等,可最大程度保证生产连续、流畅、均衡进行,可最大限度减少设备急开紧停、系统等待等原因引发的效率损失。
4.1.8 设备运行过程中无异常声音,振动、无异常气味、温升符合标准;压力在允许范围之内。
4.1.9 润滑装置、气、油等过滤装置齐全有效,系统工作良好能耗正常。设备在相对运动部位具有良好的润
滑条件,采用集中或自动润滑方式,在关键润滑部位配置了检测和保护装置,油杯等储油器有油位量化标示。
无跑,冒,滴,漏现象。
4.1.10设备原材料和部件选择必须选择国产或国际知名品牌的优质产品,原材料和部件无设计缺陷和明显的加工缺陷,连续启停动作10万次以上无任何失效和过度磨损现象。
4.1.11 设备制造厂家不得人为地填加控制系统和软件加密措施。
4.1.12 设备设计应充分考虑部件的标准化和通用性,一般不得采用技术独享性质的元器件,而应自国内和国际知名的供应商处选取。
4.1.13 该设备的设计加工是建立在对澳柯玛产品、工艺、工位操作排布、使用条件和环境完全了解的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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