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档案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浦北县档案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北县档案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字〔2015〕167号关于浦北县档案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字〔2016〕218号关于浦北县档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同意变更浦北县档案馆项目建设地址及规模的批复(浦发改字〔2019〕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浦北县档案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出资比例:56.39%:30.15%:13.4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浦北县

项目招标编号:QZZC2019-G2-03008-GXHY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13.4㎡。

项目估算价: 743.01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8.87万元(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安费624.33万元,设备购置费58万元,预备费41.81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60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 11 月至2020年 8 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经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批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按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如国家或行业没有资质规定,设计单位要求应具有相应专业领域设计能力及业绩,其设计水平应能根据建设方要求展开设计并保证符合有关要求; (2)本项目建筑、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防雷、节能和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工程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工程;(4)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5)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现阶段联合体成员单位限两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并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网上浏览及下载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整下载相关文件,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信息(如有),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完整了解招标文件和信息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在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大街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建安费的2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5%,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qinzhou.gov.cn/gxqzzbw/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浦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浦北县政投办,****-*******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浦北县档案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北县小江镇西滨路173号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子材东大街15-163号

邮编:535300 邮编: 535000

联 系 人:符斯俊 联 系 人:黄工

电话:0777- ******* 电话: ****-*******

传真:传真: ****-*******

2019年 10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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