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管理系统一期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文档管理系统一期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QT019JFR427C11506BD/ZBDL-********
2.2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文档管理系统一期实施服务
2.3项目概况: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简称CNPE)成立于2007年12月,是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和中核集团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下,依托原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的主营业务和主干力量及核工业第四研究设计院从事核电工作及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重组改制而成,以核工程研发、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集核工程研发、规划、设计、总承包、核电站运行支持服务、工程监理等功能于一体。近几年来,随着公司科技活动不断发展扩大,公司需要建设一套文档管理系统,满足公司在文档管理的各方面要求。
2.4招标范围:
(1)搭建公司文档管理系统,满足公司文档的接收、归档、保管、检索、利用、鉴定、销毁等全过程管理要求;完成文档分级、分类、元数据、权限配置、业务流程等配置进档案管理系统;
(2)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设计信息系统的集成,实现设计文件的自动归档;
(3)开发公司档案在线提交工具,满足业务部门在线提交文件归档的需求;
(4)完成清华紫光系统文档数据到档案管理系统的迁移;
(5)实现分公司的应用;
(6)可实现公司文档的利用和信息资源的共享。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初验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CNPE文档管理系统一期实施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4日9:00—2019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11月21日9:00(北京时间)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专业技术力量并满足下列要求:
A.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项目经理经历,领导3个以上同类档案信息系统开发项目,6年以上同类档案信息系统开发实施经验,10年以上工作经历。
B.项目业务咨询顾问、产品顾问:应具备实施3个以上同类档案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经验,工作经历8年以上,其他顾问和成员至少具备2个以上的相关档案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经验,工作经历5年以上。
(6)业绩情况:投标人近5年内应至少具有1项EPC(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同类实施案例,投标人应提供案例的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 传 真:无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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