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检测管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手机检测管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括移动终端侦码管理系统、智能终端定位系统、号码翻译系统、上网行为管控系统、智能终端管控系统。要求供应方根据采购方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设备,并完成系统安装调试与培训工作。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采购项目经费最高限价200万元。项目编号:12JZBZB2019-006。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厂商;
2.通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或以上)保密资质认证,并需对所供货品保密安全性做出承诺;
3.承制单位必须是《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内企业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尚未经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以报价厂商提供的装备发展部(原总装备部)核发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
4.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近三年承担过军队或国家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5.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参加国家、军队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项目建设人员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如候选承制单位为军队单位,上述资格要求可适情减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三、资格能力预审和招标文件发放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9日17时前,由法人代表(附带身份证)或授权代表(附带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前往上海市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交如下资格审查材料(加盖公章后生效):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单位资质证书(参照上述候选承制单位要求)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承担过军队或国家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要求提供合同、项目验收(测试)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承制单位发放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1*****66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五、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纪委监督,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违规违纪问题,可在期间向纪委进行举报。
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152*****395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