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永州市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9】11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零陵区石岩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零陵区石岩头镇;
2.3 规模:项目预算审定投资约503万元,项目基本情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6 工期:60天(日历天),潜在投标人应响应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零陵区石岩头镇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镇道路改造内容主要为道路加宽,老街主要为新建青石麻钉板路面、新增排水沟及弱电下地预埋管、绿化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标人超出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同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能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网上查询真伪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2019年4月至9月连续六个月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未提供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或按提供的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且经投标人澄清、纠正仍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上人员必须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发票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证明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额度:10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扰乱招标秩序,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中标单位在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责令补偿,补偿款为10万元。(投标承诺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担保承诺规定的格式提供)。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29.182.226/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可拒收投标文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29.182.226/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29.182.226/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 年11月18日17时30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标室见电子屏公告(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政务中心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建设单位补充说明:
中标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推荐的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依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湘协办发(2019)31号文第三十五条规定,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并予以公示。
本项目明确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为:由招标人集体研究确定。
9. 零陵区石岩头镇人民政府、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零陵区石岩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零陵区石岩头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2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18号对面4楼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181*****626
电子邮件:********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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