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盐步龙涌二村耕地(26.7亩)第二次租赁竞投公告
大沥镇盐步龙涌二村耕地(26.7亩)第二次租赁竞投公告
一、招租物业情况
1、出租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村龙涌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2、集体资产交易方案明细表: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型 | 资产地点 | 面积(㎡) | 租赁时间 | 上一年租金 (元/年)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底价 (元/亩/年) |
1 | 大沥镇盐步龙涌二村耕地(26.7亩) | 耕地 | 大沥镇盐步龙涌二村(土名:沙过海)地段 | 26.7亩 | 5年 | ¥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自然人 | ¥30.7万元 | 5000元/亩/年 |
3、租金收取方式:租金采用先交付后使用的方式,承租人于每年首月5 日前向出租人缴清当年租金。租金无递增。
4、承租人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2)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3)搭建水久或临时的建(构)筑物;(4)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5)将农用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6)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农地农用性质,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承租方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关法律后果:(1)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以下情况取高者:①不低于一万元/亩的违约金,②因破坏农用地行为的违约金总数不少于承租人破坏农用地行为后出租方复耕复绿所需的费用。(2)除了因合同违约产生的经济责任外,承租人还应承担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而产生的行政处罚及刑事责任。
二、竞投注意事项:
1、如物业只有一位竞投人符合竞投资格,则该物业按标底价成交。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3、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支付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标的物权属人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
(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
(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
(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1、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②个体经营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自然人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首层大堂综合室
3、报名时间: 2019 年 10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6 :00 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1、确认身份时间: 2019 年 11月 7日 15:00 - 15:30
2、竞拍会议时间: 2019 年 11月 7日 15:30
3、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大沥振兴路54号之四镇交易所开标2室
五、联系方式
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联系人:朱小姐 、李小姐 联系电话:****-********
出租方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137*****589、137*****120
出租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村龙涌二股份合作经济社
2019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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