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拟对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FCZC2019-G1-50078-JLGL)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10月28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以便我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56二楼)
联系人:杨明勇 联系电话:****-*******

附: 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FCZC2019-G1-50078-JLGL)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式内容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对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FCZC2019-G1-50078-JLGL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A分标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1套;B分标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1台、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 壹佰零伍万元整(¥*******.00);

B分标: 贰佰零伍万元整(¥*******.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5、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

2、供应商还必须具备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 月 日 至2019年 月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七楼707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上述报名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A分标: 壹万元整(¥10000.00);

B分标: 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下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到达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银行账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XX月XX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XX月XX日上午9时30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应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东兴市兴东路253号

联系人及电话:梁淳恺,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B56二楼

项目联系人:杨明勇,0770—2831237;

3、监督部门: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建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一览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其性能(配置)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二、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技术响应表。

三、凡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四、评标时,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本一览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含有某一品牌特有的参数或限制性要求的,有权认定不作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处理。

五、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A分标: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1套;

序号

货物 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1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1

1.检测方法及原理: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流式细胞技术、荧光染色法。

2.血液模式检测参数:报告参数≥37个参数,能提供三维散点图。

3.单机检测速度:CBC+DIFF+NRBC ≥110个样本/小时;CBC+DIFF+NRBC+RET ≥60样本/小时。

4.具有末梢血检测模式,末梢血预稀释模式也能进行白细胞五分类、有核红细胞和网织红细胞检测,有急诊插入功能。

5.★标配自动进样器,自动进样器内轨标配回退功能,并可同时选配开放进样或封闭进样装置。

6.具有全自动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

7.使用荧光染料和半导体激光检测WBC五分类,并具有有核红细胞检测功能,并能自动进行对白细胞计数的校正。

8.★体液模式报告检测参数≥7项,研究参数≥6项。单机体液模式下检测速度≥40T/H。

9.全自动网织红细胞检测,可对网织红进行分型,提供网织红成熟度指数,网织红细胞检测无需机外染色处理。

10.具有检测网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的功能,以帮助判断贫血的类型。

11.血小板检测采用鞘流阻抗法和荧光染色法两种方法,并可转换。

12.具有低值血小板检测功能,如遇血小板低值时通过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血小板检测精度。

13.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14.进样模式及样本量:手动全血进样小于35μl,自动穿刺全血进样小于80μl,预稀释模式20μl。

15.★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109/L,血小板:(0-5000) ′109/L。

16.供应商能提供原厂配套的CFDA注册的质控品和校准品。

17.原厂免费提供实时在线网络室间质量控制系统,实现实时仪器功能监控和远程维护功能。

18.★可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升级组成血液分析流水线。

2

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

1

全自动干化学尿液分析仪:

一、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

1.测定项目:白细胞、尿胆原、蛋白质、胆红素、葡萄糖、维生素C、比重、酮体、亚硝酸盐、PH值、隐血、微量白蛋白、肌酐、尿钙、浊度、颜色等。

2.测定原理:采用反射光电比色法对尿试纸条进行检测分析。

3. 加样方式:自动的定量点式加样

4.▲装载容量:一次装载90份待检标本

5.检测速度:220测试/小时

6.急诊功能:有专用的急诊插入检测位置,用于急诊检测

7.试纸容量:200条

8.检测用量:1ml

9.▲颜色浊度检测:仪器可自动检测标本颜色、浊度,无需人工输入

10.通讯方式:双向通讯功能方便系统与LIS和HIS的连接

11.扩展功能:支持与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相连接

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

一、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1.工作原理:利用自动识别技术,进行尿液有形成分分析

2.检测模式:具有原尿和沉渣尿两种检测模式

3.加样装置:高精度终身免维护注射器加样

4.进样方式:采用全自动轨道式进样

5.坐标定位追踪识别技术:具有坐标定位追踪识别技术

6.▲检测速度:90T/H

7.计数池清洗:具有对计数池反向排空、反向冲洗和正向冲洗功能

8.▲吸样针清洗:高效清洗拭子清洗,有效降低吸样针携带污染

9.干化学仪匹配:可与全自动尿干化学分析仪组成联机流水线

10.急诊功能:具有急诊功能,随时插入标本进行检测

11.▲检测容量:一次可装载90份待检标本

12.报告方式:提供xx个/μl和xx个/HPF两种报告方式,用户自由选择

13.网络接口:标准网络接口,可以和LIS及HIS系统联网

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1年(除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特别注明外)。

售后服务要求

生产制造厂家在广西地区要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点,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

2、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3、接到故障通知后技术(或维修)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凡是24小时内不能解决故障的须为用户提供同档产品备机、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均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

4、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和维护(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

5、质保期满后,对于设备的维修只收取设备主要配件的材料费(材料费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及人工维修费。

6、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质保期、免费软件升级、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质保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

7、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有1~2人能熟练使用,并能排除简单的设备故障。

8、其余售后服务按投标人承诺的进行。

9、交货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按照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对产品进行抽查检测,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并附有相关鉴定证书。如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需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检测费由中标方负责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逾期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地点:广西东兴市内,由用户指定地点 。

其它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2、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一周内更换和补发。

3、“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标记有“▲”号的内容为重要参数及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开具总合同金额的全额发票给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之日起15天内无息付清。

验收 方法

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验收。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方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三、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一)开箱验收:在器械科技术员、供方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①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②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方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1)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②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

③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器械科存储于管理系统。

②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③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④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四、技术性能验收:

(一)以招投标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投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二)验收前由器械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招投标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三)设备清单必须与招投标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招投标参数为准。

(四)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标明负偏离,评标时仍然中标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标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招投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标书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方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方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招标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招标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招标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方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方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招标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招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招标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招标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标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方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投标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投标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招标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方也必须提供,不能以招标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

(五)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方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五、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四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方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设备验收时的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设备不予接收;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验收发现不带“▲”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不予接收。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招标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招投标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七、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方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八、培训条款验收:设备安装结束后,供方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九、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方安装人员、器械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

政策性加分条件

其它加分条件

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能力或业绩 要求

具有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及后续服务能力。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广西区内的产品等国家政策要求。

B分标: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1台、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

序号

货物 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1

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

1

1.检测方法:毛细管内高压液相电泳法

2.检测项目:血红蛋白、血清蛋白、尿蛋白、糖缺失转铁蛋白(CDT)、尿免疫分形、HR(血清)、免疫球蛋白及糖化血红蛋白等

3.血红蛋白电泳:使用全血标本直接上机,无需任何前处理,机内自动混匀,结果无需人工修图

★4.检测速度:血红蛋白检测速度40测试/小时;血清蛋白检测速度90测试/小时

5.检测通道:八条并行毛细管通道同时运行,同时出结果

★6.取样方式:带帽穿刺全血模式

7.进样部分:所有项目标本不需前处理,原试管连续进样,同时进样104个样本,机内吸样、自动稀释

8.光学部分:氘光源紫外光200-600纳米连续波长扫描,光纤维发射与接收,紫外光镜头CMOS二极管探测器接收信号

★9.控制单元:具备自动温度控制(4℃-85℃)、自动液面水平监测、自动温度、气路、光路检测、自动冲洗及自动锁功能

★10.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界面

11.软件系统:自动识别条带及计算百分比、量值等多样丰富的软件系统,每个分析程序可命名10个条带,结果可通过网络传输至医院LIS或HIS系统

12.报告系统:报告格式灵活,可编辑多种中文报告单,可储存最少10万个以上病人报告和图谱

13.条码系统:标本试管及试管架均由条型码阅读器自动识别

14.质控系统:具有正常、异常质控品,可使用L-J质控图表进行质控统计,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2

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1

一、货物名称

全身应用型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二、产品用途说明

1.腹部、妇科、产科、心脏、小器官与浅表组织、血管、颅脑, 泌尿、介入性超声、儿科、急诊、麻醉、等全身应用

2.▲要求为2016年以后最新出产机型(首次注册证为准),具有用户现场升级能力,可满足将来临床应用扩展需求

三、系统技术规格及概述:

1.

2.

3.

4.

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主机:

3.

4.

3.1≥15寸高清晰、医用专业彩色LED显示屏

3.2数字波束增强器

3.3多倍波束合成

3.4二维灰阶模式

3.5组织谐波成像模式

3.6组织特异性成像

3.7空间复合成像

3.8斑点抑制成像

3.9频率复合成像

3.10回波增强技术

3.11M型模式

3.12彩色M型模式

3.13彩色多普勒成像(包括彩色、能量、方向能量多普勒模式)

3.14超宽动态血流技术

3.15频谱多普勒成像(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波多普勒)

3.16支持低机械指数造影模式,并支持微血管造影成像;支持浅表、血管、腹部造影。

3.17支持造影定量分析软件

3.18可选配弹性成像,要求具备组织硬度定量分析软件和压力曲线提示图标,并具备肿块周边组织弹性定量分析功能

3.19具备实时宽景成像,要求支持凸阵、线阵和相控阵探头,扫描速度提示,宽景最大扫描长度≥90CM

3.20▲独立角度偏转(提供图片证明)

3.21扩展成像,要求凸阵、线阵探头可用

3.22实时双幅对比成像

3.23高分辨率血流成像

3.24一键自动优化(包括应用于二维、彩色、频谱模式、TDI及造影)

3.25智能多普勒自动优化频谱多普勒取样线角度,以及快速矫正取样角度

3.26一键实现全屏放大

3.27局部放大(支持前端、后端放大)

3.28二维和彩色多谱勒双幅显示

3.29支持穿刺针增强技术,要求具有双屏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并同时支持增强平面多角度可调

3.30▲支持超声教学软件(提供图片证明)

3.31▲支持自动工作流协议,可根据医生习惯自定义检查规范,减少重复操作

3.32支持DICOM 3.0

3.33支持语言,英语,中文(包括键盘输入、注释、操作面板等)

四、测量和分析:

5.

4.1常规测量

4.2距离测量、椭圆及描迹测量面积周长、体积测量

4.3多普勒测量(自动或手动包络测量,自动计算测量参数)

4.4全科测量包,自动生成报告

4.5腹部、妇科、产科、心脏、泌尿、小器官、儿科、血管、神经、急诊科

4.6妇科/产科专用测量及分析,含多胎测量、胎儿生理评分、中国人群产科公式

4.7▲支持自动产科测量(双顶径、头围、枕额径、股骨长、腹围自动测量)

4.8支持自动NT测量

4.9心脏功能专用测量及分析,包括Simpson BP,Tei指数分析等

4.10Auto-LV自动左心室收缩功能自动测量

4.11▲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可同时进行血管前、后壁的内中膜一段距离的自动描记、自动生成测量数据结果,并具有专业的评估报告和历史回顾分析功能(提供图片证明)

4.12支持用户自定义测量项目以及公式编辑

五、电影回放及原始数据处理

6.

5.1所有模式下支持手动、自动回放;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预置,向后存储≥5分钟的电影

5.2支持保存后的图像对比分析(动态、静态)

5.3原始数据处理,可对回放图像进行参数调节

5.4支持同步存储(支持单帧图像文件包含: DCM、TIFF、BMP、JEPG单帧,电影文件包括:CIN、AVI、DCM),即后台存储或导出图像数据的同时前台可以完成实时扫描。直接一键存储至硬盘,突然关机或未结束检查关机资料不丢失

5.5支持一键多功能输出,要求同一个自定义功能按键支持≥4个功能的输出。

六、检查存储和管理

6.1≥200G固态硬盘,速度快,低功耗

6.2多种导出图像格式:动态图像、静态图像以PC格式直接导出,无需特殊软件即能在普通PC 机上直接观看图像。导出、备份图像数据资料同时,可进行实时检查,不影响检查操作

七、技术参数及要求

7.1监视器:≥15寸高分辨率、医用专业彩色LED显示屏

7.2探头接口选择:1个,可扩展到3个

7.3安全标准:符合商品安全质量要求

7.4整机重量≤6KG

7.5支持用户自定义按键数量≥4个

7.6探头规格

7.7频率: 宽频带变频探头,两维和彩色独立变频

7.8凸阵探头具有≥7种频率的变频范围,常规扫描角度≥61度,扫描角度最大扩展后≥100度

7.9线阵探头具有≥6种频率的变频范围,支持梯形扩展显示

7.10二维灰阶模式

7.11数字化声束形成器

7.12数字化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化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12bit

7.13接收方式:发射、接收通道≥1024,多倍信号并行处理

7.14扫描线:每帧线密度≥512超声线

7.15发射声束聚焦:发射≥8段

7.16扫描频率:

7.17电子凸阵:超声频率1.3-6.0 MHz

7.18电子线阵:超声频率5.4-13.5MHz

7.19电子经阴道:超声频率2.6-12.8 MHz

7.20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最佳图像检查条件

7.21最大显示深度:≥39cm(提供图片证明)

7.22最大帧率: ≥999 帧/秒

7.23TGC: ≥8段

7.24LGC: ≥4段

7.25二维灰阶:≥256

7.26动态范围: 30-190db

7.27增益调节: B/M/D分别独立可调,≥100

7.28伪彩图谱: ≥8种

7.29体位标记:≥120种,可以自定义注释

7.30扫描帧率:诊断深度18cm,相控阵探头全视野时≥61帧/秒

7.31彩色多普勒成像

7.32包括速度、速度方差、能量、方向能量显示等

7.33显示方式:B/C、B/C/M、B/POWER、B/C/PW

7.34取样框偏转: ≥±30度 (线阵探头)

7.35最大帧率: ≥244 帧/秒

7.36支持B/C 同宽(提供图片证明)

7.37频谱多普勒模式

7.38包括脉冲多普勒、高脉冲重复频率、连续多普勒

7.39显示方式:B,PW,B/PW,B/C/PW, B/CW, B/C/CW等等

7.40显示控制:反转、零移位、B刷新、D扩展、B/D扩展等

7.41最大速度: ≥9.21m/s(连续多普勒速度: ≥35m/s)

7.42最小速度: ≤1 mm /s(非噪声信号)

7.43取样容积: 0.5-20mm

7.44▲偏转角度: ≥±30度 (线阵探头)

7.45零位移动:≥8级

7.46快速角度校正

7.47支持频谱自动测量

7.48可支持组织多普勒成像(包括组织速度图、能量图、M型、频谱成像4种模式)

八、连通性

7.

8.1输入/输出信号:

8.2输入: VCR,外部视频,RGB彩色视频

8.3输出:高清影视频接口,复合视频,RGB彩色视频,S---视频

8.4支持数据无线传输

8.5支持USB储存介质一键存储普通PC格式文件,无需转换

8.6支持DICOM 3.0,支持DICOM图像的存储和打印

8.7USB3.0接口

8.8外设数据模块:包含下列接口:1 S---视频、2 VGA视频接口、高清音视频接口

8.9音频接口

8.10▲配置可升降多功能专用台车

8.11支持机器防盗锁控制

8.12支持扩展USB接口

8.13具备可装卸探头扩展槽

8.14储物设备

8.15▲专用旅行箱,可装载主机、探头及相关备件

8.16▲整机保修三年(包括探头)

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1年(除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特别注明外)。

核心产 品

本次招标核心产品为第2项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系统

售后服务要求

生产制造厂家在广西地区要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点,并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

2、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3、接到故障通知后技术(或维修)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排除故障,凡是24小时内不能解决故障的须为用户提供同档产品备机、备件,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均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

4、质保期内定期对设备进行免费保养和维护(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质保期外发生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提供终身维护和保养服务。

5、质保期满后,对于设备的维修只收取设备主要配件的材料费(材料费不能高于市场价格)及人工维修费。

6、投标时请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明确质保期、免费软件升级、故障响应时间、培训时间、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走访用户、质保期限外零配件若损坏,提供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等)。

7、投标人必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并确保有1~2人能熟练使用,并能排除简单的设备故障。

8、其余售后服务按投标人承诺的进行。

9、交货时,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按照招标文件的产品参数对产品进行抽查检测,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并附有相关鉴定证书。如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采购需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检测费由中标方负责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逾期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地点:广西东兴市内,由用户指定地点 。

其它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2、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过程中如果发现因包装或运输不当引起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更换;若发现错发/漏发情况,供货商应一周内更换和补发。

3、▲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的,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证明原件。

4、▲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项目的全自动毛细管电泳仪已办妥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相关手续,接受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投标,设备若为原装进口产品,投标人免费代办进口设备的相关手续;且设备生产厂家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和零配件供应站,保证及时提供配件和维修配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为主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付款方式

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开具总合同金额的全额发票给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之日起15天内无息付清。

验收 方法

邀请相关部门及有关技术专家验收。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一、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二、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招投标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招投标参数不符。

三、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必须医院与供方双方验收人员签字)。

四、设备相关资料由医院档案室接收,并建立设备档案:

(一)开箱验收:在器械科技术员、供方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才允许开箱。

①开箱前首先查看包装是否破损,如有破损,应拍照留存或双方签字的文字记录。

②开箱后,检查设备部件有否损伤,如有损伤,拍照留存,并作无条件更换处理。

(二)资料接收:以下资料在验收时由供方提交档案室查验合格后接收存档:

1.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

①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

①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

②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整机)

③特种设备所用材料合格证明: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指特种设备所用的配件)

(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

②进口产品(如有):海关进货单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

2.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

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

④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时,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给经销商的《供货证明》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注原件已经在投标文件正本)。

3.设备随机资料:

①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一份复印件,但原版必须存放档案室,PDF文档交器械科存储于管理系统。

②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

③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

④送货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送货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

五、技术性能验收:

(一)以招投标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投标参数是否符合招标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

(二)验收前由器械科负责向验收小组提供招投标技术参数、响应表及设备清单。

(三)设备清单必须与招投标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招投标参数为准。

(四)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

▲1.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2.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中标明负偏离,评标时仍然中标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招投标要求论处。

▲3.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投标文件中标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4.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响应表中标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5.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表中标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

▲6.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招投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标书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方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方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

▲7.对于招标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招标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招标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方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处理原则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方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

▲8.对于以招标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

▲9.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招标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招标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招标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标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0.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方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

▲11.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投标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2.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投标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3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 ××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为负偏离者,如果投标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

▲14.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此参数没有正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

▲15.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招标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方也必须提供,不能以招标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

(五)试运行:设备使用科室验收人员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在供方指导下,常规负荷试运行两个工作日,没有出现异常者,为合格。

六、对于《验收条件及标准》第五条《技术性能验收》第(四)点“验收必须以招投标参数为基准,对招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招投标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业主方在评标结束后公告前,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复核,如果发现属于负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无偏离或正偏离,属于无偏离,偏离说明仍写正偏离,作为提供虚假文件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设备符合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设备部件损伤,影响整机外观或性能,供方又不愿意更换的不予接收。

2.设备验收时的技术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参数一致,带▲号的参数,验收中发现不实质响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要求,设备不予接收;带▲号的参数,必须百分之百满足,验收发现是负偏离,不予接收;验收发现不带“▲”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不予接收。

3.对于标准功能或者常规操作所必须的软硬件配置,设备安全必须的软硬件配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配置,行业内认可的配置,如果不配置,即使招标参数没有标明详细配置,供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如不提供,设备不予接收。

4.验收时出现一项不实质性响应招投标要求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者,设备不予接收。

5.设备使用没有完成,使用人员还未能独立使用,供方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培训,否则不予接收。

▲八、设备属于不予接收的情形,视为设备没有交接,供方不得将设备放在医院任何场地,无条件搬走。

九、培训条款验收:设备安装结束后,供方必须培训使用科室的操作人员,直到熟悉掌握机器性能及操作。

十、验收合格证签署:设备经供方安装人员、器械科工程技术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使用科室验收人员认为合格并全部签署验收合格证后,验收合格证生效。

政策性加分条件

其它加分条件

详见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能力或业绩 要求

具有提供本项目货物、服务及后续服务能力。

政策性加分条件

符合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广西区内的产品等国家政策要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

2.

招标人: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 投标人必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某个分标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也可就所有分标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收取,详见《总则》第九条规定,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4.

现场踏勘:详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

5.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投标人应当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释、澄清;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时间公告 。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 副本伍份。

8.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XX月XX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9.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XX月XX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公告和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12.

12.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人民币):A分标: 壹万元整(¥10000.00);B分标: 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下账户(以投标保证金到达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

账户名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防城港市分行

银行账户:945 002 010 013 388 892

注:(1)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前,现场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转账单复印件,以便在开标前核查保证金是否到账,如未按时到账,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财务部联系电话:****-*******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 金额按中标金额的5%计收,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中标人名称按中标通知书规定足额缴入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账户,否则,招标人不予签订合同。办理履约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者电汇单的附言、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东兴市妇幼保健院FCZC2019-G1-50078-JLGL履约金”,以免耽误签订合同。

账户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开户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东兴市支行

账 号:****************78

[注:若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账户上收到的履约保证金是以个人名义交纳的,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将如数退回(不计利息),且不予开具收据。]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在东兴市妇幼保健院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书面申请退付材料(详见附表一)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14.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15.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16.

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由供应商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并将打印材料装订进投标文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

18.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 则

(一)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东兴市妇幼保健院的2019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 “▲”和“★”系指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条款。

8.“ 投标人公章”系指投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专用章。

9.“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系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zf.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应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

(五)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过程中,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当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提供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非单一产品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8.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二、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一条款” 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公告;

2.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 合同主要条款;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和检查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资格准入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投标人应当于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或疑问,送达招标采购单位并要求招标采购单位签收和澄清。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自己承担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同时,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6.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请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电话通知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以上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或者在网上查询。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不用传真方式发出,如在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不上门领取的,则视为已在网上查询收到。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答复或补充通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并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的要求填写并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包边装订,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方式装订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资信及商务文件:

▲(1)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5)投标人(2019年4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及投标人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反映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7)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8)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除外);

▲(9)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10)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和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凡国家实行强制性要求的,必须提供)、产品强制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凡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

(11)产品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2)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销售过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如有,请提供];

(13)投标人 2016、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

(14)其他特殊有效的资质证书。

可作为投标人资信评分的资质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

(1)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通过ISO9001或ISO13485或ISO1400A系列认证的或者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或ISO13485或ISO1400A系列认证的);

(4)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情况介绍。

2.技术文件:

(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及设备选型说明(质量、性能、价格、外观、体积等方面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理由及过程)];

(2)投标人拥有主要装备和检测设施的情况及现状;

(3)产品出厂标准、质量检测报告(其中有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第三方精度检测报告或由采购人在投标前组织的精度实测数据);

(4)原厂出厂配置表及原厂中文使用说明书;

▲(5)产品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6)技术响应表;

(7)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内有要求提供安装方案的,必须提供);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10)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专用耗材等方面的优惠;

(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如有,请提供);

(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13)其他证明文件(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内有要求提供的,必须提供)。

3.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开标一览表(可单独封装,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本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的要求)。

▲注:①上述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上述资料的第六章格式中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必须按规定执行。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投标人必须就“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中的某个分标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也可就所有分标货物和服务内容按分标分别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或未注明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前附表第12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转账

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中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证明复印件(以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为凭证)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副本份后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退还。

5.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投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投标人有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3.在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标准号。

4.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与页码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各壹份,副本各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必须包边装订,使用活页夹、订书钉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散落或脱页方式装订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要求盖章的必须在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单位全称。

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分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即各部分的文件先单独包装,然后再将三个密封袋包装在一起);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公章。

2.其中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装入到一个文件袋内封装并加以密封(要求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要求单独递交。

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开标时才能启封(二Ο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属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该差错未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的内容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证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人的投标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三项中的第(一)款规定编写和提交的(包括缺少应提交的文件或格式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7)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三项第(三)款中的第3点要求的;

(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9)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以及售后服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或“★”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3 项(含)以上的;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二十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二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过了招标人的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应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底单原件出席)。投标时间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并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招标人代表检查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的证件,证件不齐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5.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代表及监督人员一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

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启封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外包装;

7.启封《开标一览表》,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

8.招标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9.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专家评委与1位业主评委共同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该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性价比、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

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模糊不清的材料要求其提供原件核实。

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

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对于评标委员会提出核对原件的要求应在规定时间内响应。

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作相应处理。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并邀请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评标结果

(一)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zf.gov.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发布中标公告。

(三)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索要书面回执。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就招标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六)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七、签订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

(二)签订合同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如中标供应商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除外),则按中标供应商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中标供应商投标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同级财政国库。

(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采购。

(4)由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情况除外),造成本项目的合同中标价提高(指招标人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采购导致中标金额高于违约供应商的中标价),所超出违约供应商的中标价部分由违约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并将赔偿金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若中标供应商拒绝交纳赔偿金,除按相关法规追收赔偿金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合同签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且签订的合同必须与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招标人负责

八、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九、其他事项

(1)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对中标人已提交的参加本项目的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型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0%

1.50%

1.00%

100—500

1.10%

0.80%

0.70%

500—1000

0.80%

0.45%

0.55%

1000—5000

0.50%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0%

0.20%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A分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专家评委与1位业主评委共同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①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
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供应商须于《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
③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30分。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4)某投标人报价分 =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2.技术分…………………………………………………………………………………………33分

(1)货物性能分:由评委在打分前就投标产品的货物性能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性能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15分)

一档:货物性能、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际使用性能一般,耐用性能一般,综合评定相对一般(0.1~5分)

二档:货物性能、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实际使用性能良好,相比同类产品稳定性好,综合评定相对良好(5.1~10分)

三档:货物性能、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重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等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用户的使用有实质性的帮助与提高,综合评定相对优秀(10.1~15分)

(2)综合质量分:由评委在打分前就投标产品的综合质量情况(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18分)

一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为一档(0.1~6分)

二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为二档(6.1~12分)

三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优于采购要求的为三档(12.1~18分)

3.业绩分 ……………………………………………………………………………………15分

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销售过类似成功案例单项合同金额在伍拾万元整(含伍拾万元整)以上的业绩证明[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15分);没有销售业绩证明的不得分。

4.售后服务分 ………………………………………………………………………………19分

(1)售后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进行对比,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所属档次之后,在相应档次内由各评委独立打分。 (满分18分)

一档(0.1~6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6.1~12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服务措施较全面,优于一档的基础上,有该项目详细的系统建设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质量保障,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等,有专门的售后服务车辆,重大活动有现场保障措施,并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售后故障时有替代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定期回访的;

三档(12.1~18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到位,优于二档的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描述较详细,提供组织架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响应体系、故障处理的响应措施、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配品配件及维修服务等内容,对服务措施、应急预案、响应时间等有详细描述。

(2)承诺更长质保期 (满分1分)

招标文件有质保期要求的:同分标中,在满足基本质保期后,免费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增加0.5分,否则不予加分。

5.政策功能分(技能、环保、区内产品等)………………………………………………3分

(1)节能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提供目录复印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2)环保标志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提供目录复印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3)投标产品属于广西区内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三)总得分=(1)+(2)+(3)+(4)+(5)。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评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二)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B分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位专家评委与1位业主评委共同组成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二、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30分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①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工商注册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
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供应商须于《联合投标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及所占比例,该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所报金额对应一致),联合体投标报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
③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2)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30分。

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4)某投标人报价分 = ×30分

某投标人投标报价金额(万元)

2.技术分…………………………………………………………………………………………33分

(1)货物性能分:由评委在打分前就投标产品的货物性能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性能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15分)

一档:货物性能、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际使用性能一般,耐用性能一般,综合评定相对一般(0.1~5分)

二档:货物性能、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实际使用性能良好,相比同类产品稳定性好,综合评定相对良好(5.1~10分)

三档:货物性能、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无负偏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重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等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用户的使用有实质性的帮助与提高,综合评定相对优秀(10.1~15分)

(2)综合质量分:由评委在打分前就投标产品的综合质量情况(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等方面)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由各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满分18分)

一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为一档(0.1~6分)

二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为二档(6.1~12分)

三档: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使用维护方便性优于采购要求的为三档(12.1~18分)

3.财务状况分…………………………………………………………………………………2分

以投标人(2016年、2017年)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不能提供的不得分(满分2分)。

4.信誉分 ……………………………………………………………………………………2分

(1)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通过ISO9001、ISO13485、ISO1400A系列认证中任意一项,得2分(满分2分)

5.业绩分 ……………………………………………………………………………………10分

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销售过类似成功案例单项合同金额在伍拾万元整(含伍拾万元整)以上的业绩证明[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10分);没有销售业绩证明的不得分。

6.售后服务分 ………………………………………………………………………………20分

(1)售后服务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如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进行对比,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所属档次之后,在相应档次内由各评委独立打分。 (满分18分)

一档(0.1~6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二档(6.1~12分):售后服务方案可行,服务措施较全面,优于一档的基础上,有该项目详细的系统建设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流程、应急预案、质量保障,响应时间优于招标文件等,有专门的售后服务车辆,重大活动有现场保障措施,并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售后故障时有替代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定期回访的;

三档(12.1~18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操作性强,服务措施到位,优于二档的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描述较详细,提供组织架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服务响应体系、故障处理的响应措施、故障处理流程、维护保障流程、配品配件及维修服务等内容,对服务措施、应急预案、响应时间等有详细描述。

(2)承诺更长质保期 (满分2分)

招标文件有质保期要求的:同分标中,在满足基本质保期后,免费质保期每延长半年增加0.5分,否则不予加分。

7.政策功能分(技能、环保、区内产品等)………………………………………………3分

(1)节能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提供目录复印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2)环保标志产品分(满分1分)

投标产品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的(提供目录复印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3)投标产品属于广西区内的产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的产品)的,得1分。(满分1分)

(三)总得分=(1)+(2)+(3)+(4)+(5)+(6)+(7)。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评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

(二)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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