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安保服务第三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10017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GHD2019-FW-0021采购目录:服务类\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就业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式:电子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安保服务等)9、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10、近三年(2016-2018)在行业内有相关安保服务的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服务业绩证明,并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11、具有履行合同相关所需证照、资金、管理经验和能力12、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1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1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④《安保服务许可证》、⑤相关业绩证明材料、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⑦网站截图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贰套接受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单位地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注:(1)未在本公司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3日 17:3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7:3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北大街6号院4楼项目部采购文件售价(元):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4:0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4:0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采购人联系人:文部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十八街坊2栋17号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49*****487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水务集团项目负责人:李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MD5=ea55e07c268b3a219e1dc4b589c761ce">招标公告[1].doc项目预算合计: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服务 | 1.0 |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安保服务,主要范围:排水公司及各个二级单位的24小时巡视安保工作 |
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方法
凡已注册的包头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 2019年10月23日 17:30至2019年10月30日 17:30 时期间登录包头政府采购网站(https://zfcg.baotou.gov.cn) 查看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包头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函”;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包头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包头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登录后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如标书需要收费请缴纳购买标书费用;投标请登陆
投标书编制软件操作(注:电子评标类项目供应商必须办理ca锁(
CA锁办理指引),否则无法上传标书。)
3、 答疑事项
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发起”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答疑回复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起”项目详情页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特殊声明:
1、此项目属于电子评标试运行项目,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当电子标书递交成功后,请供应商通过“投标书软件”的“导出打印版标书”功能导出一份,打印递交到现场。必须保证电子标书与纸质标书一致性,纸质标书与电子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当电子评标出现故障时,以纸质标书为准,启动开评标程序。
2、电子标试运行期间,电子开评标故障不影响供应商所有权益。
3、为保障电子标书顺利递交,请各供应商提前5小时上传。
4、根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小于100M。
5、开标时投标人须自带可连wifi的笔记本电脑及CA锁。
6、所有项目时间以采购公告中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