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招标公告

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招标公告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汽车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的,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询价内容:援疆喀什别克商务车 3辆
(货物清单见附件“询价表”)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交货时间:十日内。
三、报价所需提供资料:
1、询价表(见附件):包括车价、交货日期等(不包括上牌费、车辆购置税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由买方负责运送至新疆喀什。
五、付款方式:经使用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六、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七、截止时间:
请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10点前将所需提交资料密封报至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如供应商对询价资料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于本公告发出3日内向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八、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383号
丽洲大厦19楼1903室
邮编:2014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燕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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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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