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盛山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开县盛山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开县盛山水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县盛山水电站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0]5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开洲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其中20%为项目资本金,80%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开洲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盛山电站位于重庆市开县境内,地处长江水系小江一级支流南河段,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厂址位于头道河河口上游约3.35km的右岸河滩地上,距开县新县城约3km。

2.2盛山水电站主要建设内容:压力前池、压力管道、主厂房、副厂房、升压站、尾水建筑物等;

2.3盛山水电站建设规模:盛山电站最大引用流量为11.45m3/s。电站装机容量为9.9MW(3台×3.3MW),估算总投资约3100万元。

2.4计划工期:20个月。

2.4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⑴施工导流及水流控制工程;⑵漫水桥工程;⑶弃渣场防护及排水工程;⑷压力前池工程(含进水口);⑸压力管道工程;⑹发电厂房土建工程(含升压站);⑺安全监测采购及安装工程;⑻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⑼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⑽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⑾发电机配电设备安装;⑿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⒀升压站及其进(出)线设备安装;⒁厂用电系统安装;⒂接地系统安装;⒃控制保护系统安装;⒄通讯系统安装;⒅电缆线路安装;⒆)厂内桥机安装工程;⒇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工程;(21)启闭机房建筑工程;(22)发电厂房建筑工程;(23)厂区办公管理用房建筑工程;(24)照明系统安装;(25)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26)消防系统安装;(27)主副厂房及启闭机房装饰;(28)管理用房装饰;(29)围墙工程;(30)为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进场、退场、临时设施、安全文明生产措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措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以下专业资质:⑴水工金属结构制造与安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⑵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⑸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关系必须为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只能为两家。每个投标人只能独自或作为联合体的一个成员以联合体的名义向招标人提交一份投标书,不允许任何投标人以自己名义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书后,再以任何方式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否则,该投标及其参与的其他投标将会被拒绝。

3.1.2 2006年至今有类似工程项目3个及以上的施工经历,至少有1个为已完工验收合格。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允许对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进行转、分包。

3.3 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施工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可靠,投标人对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特别提醒:评标后进入前三名的投标单位须将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原件资料,封存在交易中心,由招标人、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共同进行核查,待确认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退还给投标人,原件留置时间1个月。招标人、交易中心、监督部门可通过多种方式辨别真假、予以核查,发现提供审查时的原件为克隆件的、提供虚假资料或业绩的,投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交易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其他处罚。

3.5 本工程对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中主要人员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特种工种操作证书等),实行“压证上岗”。

3.6投标人须知中要求的其它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9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kxjyzx.com)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在开标前一个半小时内缴纳,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29日10时00 分,地点为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开洲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县汉丰街道办滨湖中路555号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鑫隆达大厦A-12

邮 编:
405400
邮 编:
400015

联 系 人:
胡相应
联 系 人:
黄聪

电 话:
***-********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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