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溪镇湖珠村林口至九九林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岩溪镇湖珠村林口至九九林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岩溪镇湖珠村林口至九九林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环闽漳201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岩溪镇湖珠村林口至九九林场道路硬化工程 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招[2011]07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道路长度为988.96米,项目估算为7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3.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省或市交通部门验收合格;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应大于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投标人按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6月 9 日至 2011 年6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1栋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清单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1年 6月17日 12 时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6月20日0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长泰县岩溪镇政府。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 2011年 6月 20日 09时 00 分。
9.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
电话: 137*****866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明欣福园1栋303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小蔡。

13.监督单位:长泰县建设局 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银行:长泰县岩溪镇湖珠村民委员会;
帐户名称:长泰县岩溪镇信用社;
帐 号:****************00207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元昌分理处;
帐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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