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等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为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5)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其以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等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9-z914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等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位于宝山区高境镇,包括逸仙路1321弄、殷高路21弄、殷高路40弄、国权北路290、280、460弄、三门路489弄、三门路485弄6个小区,设计小区均为1998年之前建成,总面积为40.01万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径50-315毫米的雨污水管17756米,并同步实施雨污水立管、雨水井、污水井、管道修复、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相关工程。 5、交付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 6、交付日期:15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29854.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29854.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24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31 0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5)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及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19-10-24 00:00:00至2019-10-31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在上述时间段内至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交纳文件购置费人民币500元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07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暂定2019年11月8日09:30(以实际抽专家时间为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2、磋商地点: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3)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 七、其他事项 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竞争性磋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殷高西路111号 | 地址: | 宝山区高境镇逸仙路1321弄逸仙一村80号甲二楼 | 邮编: | 200439 | 邮编: | 200439 | 联系人: | 张海滨 | 联系人: | 裘蓉蓉 | 电话: | ********029 | 电话: | 150*****045 | 传真: | / | 传真: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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