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农药(第三次) 招标公告
农业农村局农药(第三次) 招标公告
依据抚州市金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溪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第三次询价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JXFT2019-JX-015-2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类别 | 数量/单位 | 最高控制单价 | 采购预算总价 | 备注 |
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农药采购项目(第三次) | 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150件 | 510元/件 | 95220元 | 包运输到基地 |
15%苯醚甲环唑·25%吡唑醚菌酯 | 15.6件 | 1200元/件 | |||
备注:本项目以单价统一折扣率进行报价,总报价固定为95220元,数量据实结算,但最终采购总数量的价格不超过预算金额。 |
3、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2-4月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2-4月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 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代表为法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 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6)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行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询价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9年10月30日10:30时(北京时间)。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若获取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开标时,投标单位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
9、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采购人名称:金溪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敏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0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157*****608
地址:抚州市临川大道与梦湖西路交汇西北方向50米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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