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池南区松漫电站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吉林省池南区松漫电站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吉林省池南区松漫电站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经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池南区松漫电站项目(批准文号:吉长管函【2019】98号文件)(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管委会授权,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池南管委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讷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殷投资发展集团”)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现发布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池南区松漫电站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2、项目编号:0773-2019JLCB5
3、项目授权主体: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理委员会
5、项目概况(具体招商范围)
5.1项目具体内容:松漫电站以防洪、发电为主,兼顾拦沙、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II)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由挡水坝段、溢流坝段、引水发电系统等组成。电站水库承担着漫江镇居民和工业用水任务以及下游几个行政村共数千口人的生产、生活用水,也负担着下游数千亩耕地、乡镇公路等防洪任务。松漫电站现有3台300KW机组,2台400KW机组,总装机容量1700KW;电站用房两座,建筑总面积为861.44平方米;水库水域面积412,500平方米。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68,000,000.00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电力等其他项目维持20%不变。”因此本项目的注册资本金按总投资金额的20%计算,金额为13,600,000.00元。贷款金额为项目总投资减去注册资本金的余额为54,400,000.00元。
5.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的项目运作方式为TOT模式,即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间获得项目的经营权,经营权包括现有松漫电站的发电经营、松漫电站的库区湖面的游湖经营、松漫电站空置厂房利用为主题展馆的游览经营等三大模块。项目公司向政府一次性支付项目经营权对价款项68,000,000.00元。本项目政府方对项目公司具有出资义务,项目公司由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政府方对项目公司的股权出资占项目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的10%。
5.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间为25年,自实施机构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合同》之日起算。具体合作期间以《PPP合同》约定为准。
5.5项目回报方式:本项目采用的项目运作方式为TOT模式,即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间内完成对政府方的付费义务后,实施机构将存量资产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开展经营。当合作期间届满后,依据PPP合同约定,对合作期间内占有的资产、资料等移交给政府方。
6、申请人资格要求:
6.1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6.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3申请人应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第二条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方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6.4应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
6.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具体要求
8.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可以提供(从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类似项目业绩(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8.2财务要求: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申请人(2016.1.1至今)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提供(2016.1.1至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
8.3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近五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8.4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80%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
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申请人同时参加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
9、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
9.1本项目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详见《附件1:资格预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经招标人确认并发出采购邀请函后方可作为正式投标邀请单位。
9.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本项目有3家及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10、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0.1资格预审报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3)申请人(2016.1.1至今)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并提供(2016.1.1至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第三方出具的验资报告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2资格预审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10.3资格预审报名的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
10.4资格预审文件报名现场获取。
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长白山管委会政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右侧开标室。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合格申请人确定的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财经报网(http://www.cfen.com.cn/)和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22.162.70.67:8082/)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南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魏鹂萱
电话:188*****757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蔡工
电话:177*****007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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