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维弘-JKQ2019-003)采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包括下列(但不局限于)主要内容:总论、区域概况、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总体布局、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规划、防控措施、重点配套设施规划、危化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配套工程、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概述园区现有的化工集中区监管现状并提出合理可实施的建议、对未来拟建拟投产的化工企业选址及落户的建议。

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维弘-JKQ2019-003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资金(元)

1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1

详见磋商文件

32万


注:磋商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报价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输、税费、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二、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3.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

3.2 经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距投标截止3个月之内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投标距截止日前六个月之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投标截止20天之内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查询结果截图;

3.5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6磋商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磋商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单独装袋并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

在开标后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

三、报名方式和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9年10 月25日至2019年10 月3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可扫描发至邮箱(jxwh123321@163.com)(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登记。)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整。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4: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响应文件一致)。保证金账户名: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49*****000*******,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阳支行。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1月6 日9 时00 分 (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1 室)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八、采购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088

九、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 157*****086

E-mail:jxwh123321@163.com

联系地址:宜春市天工小区2栋2单元302邮编:336000

十 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江西维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 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发展规划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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