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66地块-二次结构

蒙城66地块-二次结构

采购单二次结构招标文件-蒙城县2018-66地块建设项目.doc
招标信息声明
中建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电商)对云筑网所有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加入的所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上述方式进行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蒙城县2018-66地块建设项目

招标人: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年10月22日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二、工程概况

三、现场情况简介

四、招标要求

五、投标报价要求

六、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七、投标须知

八、开标须知

九、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附件

十一、补充条款

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条款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

1.1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1.2各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建集采平台合格分包方,不是平台合格分包方的单位需登录中建集采平台http://auth.yzw.cn完成投标方注册并认证后方可参与报价。

1.3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企业简介、工程业绩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上没有有效年检章的,请投标单位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网站上打印年报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附在营业执照后(没有年检记录的作为废标处理)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蒙城县2018-66地块建设项目

2.2 工程地址:蒙城县城南新区文体路东、经十七路西、政通路北、三阳路南

2.3 建设单位:蒙城县祥禾置业有限公司

2.4 建筑面积:133859.47m2

2.5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楼层数据:

工程类别为民用建筑,建筑类别为住宅,其中1-3#、5-10#楼地上11层、地下1层,11-13#、15#楼地上30层、地下一层,以实际施工图为准,项目占地面积46700.67㎡,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02741.47㎡,地下建筑面积约31118.00㎡。

2.7 合同工期及开、竣工日期:2019年6月15日-2021年7月30日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详施工进度计划,确保满足现场工期要求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现场场地: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场状况,在后续的施工中不得以现场场地的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各种困难及经济索赔。

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招标人提供办公用房(不超过15m2)、生活设施(含工人食堂)、材料库房(根据现场情况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自行搭设,投标人自备的相应设施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标准);招标人提供临电到二级箱(二级箱以下采用符合亳州市要求的产品)、镝灯、地下室用低压变压器、低压灯,临水(至各楼层);投标人自备三级箱(品牌要求:按照亳州市要求采购;成色:新);二级箱以下电缆、电线及配件等相应设施的费用均含在投标人报价范围之内。

3.3现场机械配置:招标人现场仅提供外用电梯、塔吊,现场大型机械配置详见附后的现场平面布置图。其他一切工程所需的其他机械设备均由投标方自行配备,投标时需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在投标单价内。

3.4生活区设施:招标人提供工人生活区、上下水、低压电源,220V以上电源安装电表,限额用量,超量收费。其他设施均由投标人自理(含务工人员使用的床架及床板);不允许投标人私自搭建临时周转房,也不允许把现有临时建筑挪作他用。生活区须符合中建总公司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本工程采用邀标方式招标,从5 家投标人中确定2家投标人为中标人。

4.2招标范围:二次结构及粗装修,详见附件1

4.3工程质量要求:市优“芍花杯”

4.4工期要求按照总进度计划执行,工程计划2019 年 10 月 30日 开工,至

2020 年 10 月 31日竣工。

4.5安全文明施工: 达到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且满足业主方及招标方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规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6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包工包料(钢筋、商品混凝土及招标清单上注明的甲供材料除外)。

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合格分包商选取供应,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4.7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基本条件:必须配备能满足现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队长、后勤管理、测放、试验、临电、安全员、技术员、消防员、劳动力管理员、质检员、环保员、电焊工、机械工、架子工及承包范围要求配合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人员 ,并要求所有人员持证上岗,上岗证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其中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证书,发包人对不合格的项目经理、施工班组或管理人员有权更换。

4.8劳务队需为成建制队伍且需具备完成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能力规模,要能满足保证24小时连续施工,农忙时节(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现场要留有充足的施工人员,春节假期及其他假期期间劳务人员的安排必须满足招标方对工期的要求以及能够按照总包要求按时复工。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依据: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

5.2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报价包含内容为全部招标范围内(附件1)之内容,劳务报价中除承包工程内容及范围内施工所需的费用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现场经费、施工所需中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费用、利润、规费、税金(含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税金)、季节性施工费、整个施工过程的抽、排水费用、超高费、成品及半成品保护费、各种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抢工赶工费)、风险费、政府对企业要求的社会保险(含工人保险)、安全文明施工、配合招标方、业主和地方政府等对本工程各方面的迎检工作用工、可能发生的工伤或工亡补助费及卫生防疫费、因投标方人为原因给招标方造成的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的处罚等所有费用。

现行规范相关要求所含的工作内容,以及为达到劳务发包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安全标准、现场管理、资源管理标准劳务承包方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费用。

对一次结构施工缺陷进行必要的剔凿、修补、打磨、找平施工、清理。平均偏差≤2cm由劳务承包方处理;平均偏差>2cm时由所在项目经理部发出整改通知给主体结构劳务承包方,如主体劳务承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整改则由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承包方处理,并且按照具体施工部位具体偏差按面积单独计价,费用由主体结构劳务承包方承担,安全围护由主体结构劳务承包方完成,经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承包方,由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承包方维护,如对二次结构及装修施工有影响的由二次结构及粗装修施工承包方负责调整、修复,费用不单独计取。

对其它施工单位预留及新开孔洞、工字钢洞、外架连墙件洞口、水电管道洞、地漏、风道烟道口、沟槽的封堵修补施工,砌体上安装单位线槽的封堵等施工(砼泵管、测量放线预留洞口由主体结构劳务封堵)。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施工与之相关的辅助工作,包括预留洞、施工措施孔洞的封堵、预埋铁件的安放就位与维护、局部切割残留的穿墙螺杆及涂刷防锈漆。

拆除原一次结构施工遗留的必要安全防护设施,因砌体或粉刷施工需要对原安全防护拆除及施工完成后有必要时的恢复。

5.3报价中投标人应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现场管理、主材耗量等方面做出承诺。

5.4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要求承诺办理工人工资银行卡支付手续,要求对现场工人工资银行卡办理人数达到现场人数的50%以上。 投标人中标后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及工人工资银行卡支付手续并将办理手续的复印件提供给发标人,若未按招标人要求办理,将取消投标人今后在五公司的投标资格。

5.5报价方式:按照分部分项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5.6本分包工程的税金由承包方自行缴纳。承包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承包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承包方应在甲方付款日的 3 天前提供发票给发包方。承包方迟延开具发票、无法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金额低于约定金额的,发包方有权迟延付款、暂不付款或按低于约定金额的发票金额来付款,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劳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6.1结算方式:按分部分项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结算。

6.2结算原则:过程结算以及完工结算按实际施工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投标单价计算,遇中途退场等纠纷时,采用合同单价组成的明细表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计算依据参照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6.3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度支付工程款:

劳务承包每月20日报送已完工程量审核表,经项目审核后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在公司集采平台办理对账工作,办理月结。

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按节点支付工程款,次月支付节点完成量的70%,完工且结算完成后6个月后付至结算总价的85 %,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0%,总包与业主方结算完成后3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扣除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承包人应该承担费用、扣款及违约金)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期参照业主方要求,工程保修期起止时间应以工程整体竣工日期为准。

序号

楼栋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第5次

第6次

第7次

1

地库

砌体完成
(含构造柱)

抹灰完成

地坪完成





2

小高层

(11层)

砌体施工至6层
(含构造柱)

砌体及构造柱施工完成(具备结构验收条件)

抹灰完成

地坪完成




3

高层

(30层)

砌体施工至6层
(含构造柱)

砌体施工至18层
(含构造柱)

砌体及构造柱施工完成(具备结构验收条件)

抹灰完成50%

地坪完成50%

抹灰完成

地坪完成

6.4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劳务费的基础是招标人已从建设单位获得相应的已完工程款项。施工过程中当招标人资金困难时,招标人可以暂缓支付劳务费(期限为3个月),投标人表示理解,投标人不得以资金困难为由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

6.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完成合同内内容,如投标人未如约完成相关工作发生甩项,投标人必须赔偿招标人的相应损失,招标人为完成投标人未完工作而邀请第三方完成,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无条件全部承担,并直接从结算金额中按实际发生费用的1.5倍扣除。招标人保留相应的索赔权利。

6.6投标人一旦中标,因投标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确实无法达到招标方要求的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等指标,投标人要无条件服从招标人清退施工队伍或调减部分施工项目安排,否则不予办理结算和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6.7投标人一旦中标,须每月20日与招标人进行月度零用工的结算。零用工签证手续需齐全,结算以招标单位现场工程师确认的用工日数乘以零用工单价进行结算。

6.8关于本工程外零工的签认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合同外零星用工审批、会签单》执行,每月20日前将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所发生零工按此格式进行会签后报发包人商务部。不按此规定执行或会签不全的、超出规定时限不上报的,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予确认。

6.9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对应的工作内容完成后,15天内投标人报送工程阶段结算资料,经招标人审核,双方确认后该工程关键节点工程量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7.1.1投标书:

7.1.2投标人业绩情况(包括获得的各种荣誉情况以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7.1.3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7.1.4投标人投标报价书(详见附件4);

7.1.5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组成(详见附件6)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节约措施、生活管理要求等);

7.2 招标人采取不设标底方式招标的,投标人不得以底于本企业成本价报价;

7.3 投标文件要密封,须填写密封日期,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4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请尽快到施工现场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及参看施工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二次结构 地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