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钢结构屋面围护结构施工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二期钢结构屋面围护结构施工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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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清单,包括报价说明;
4、资格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单位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单位资格证明资料可省略。
5、技术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生产组织计划(材料采购、加工,人员、设备及现场安装计划);
(2)、屋面安装方案、拟投入的措施(含安全保证措施);
(3)、工期、质量及资金保证措施;
三、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1、报价依据:按施工图纸、现行计价规范、工程质量技术要求、企业自身状况。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做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报价单中的报价不做调整,结算以此报价单为准)。各分项综合单价为含税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3、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
质量未达到《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质量要求,按该分项工程价款不低于10%罚款,并赔偿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关键节点工期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0 元,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开标须知:
4.1投标担保
4.1.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 。
投标单位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将 / 元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帐户。
帐户如下:
名称: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7798
汇入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武汉东西湖支行
(备注:可以其他项目工程欠款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提供具体书面说明)
4.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凭证或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附件,逾期作废标处理。
4.1.3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未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约定之合同样本签订合同。
4.1.4投标保证金归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其他单位在中标通知 书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1.5投标保证金归还手续
投标方按上述约定时间提出书面申请并开具收据给招标方,招标方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投标方。
4.2、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4.2.1 投标人须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及运输线路进行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考察,以获取应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此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2.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及附录,如有遗漏请及时以书面函件通知招标人。
4.3、招标文件的澄清
4.3.1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4.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补充通知,同时对招标文件作相应的修正。
4.4 、投标文件的编制
4.4.1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根据投标人自身实力、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承包施工范围,并结合简要施工方案、招标答疑、现场考察、图纸等资料进行报价,并将投标人计算所得到的各细目名称的合价计入投标总价。
4.4.2 本招标文件项下的合同报价方式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法,投标人应报出报价书中所列的所有工程子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如不填,即被认为该项费用已包含于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之中,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调整。
4.4.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60日。
4.4.4 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提出任何疑问须在前投标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当面澄清不做书面通知。
4.5、投标文件的封装
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均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封面上正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文件袋内,文件袋封口处可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文件袋上应注明:
(1)投标工程名称;
(2)“正本”或“副本”;
(3)公开开标前不得开封。
(4)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技术方案、企业资质资料等需装订成一册,不得分开装订
4.6 、开标与评标
4.6.1 开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6.2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5、评标和中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不公开开标,招标单位在不通知投标人的情况下自行组织开标和评标。
5.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通过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制作方案、社会信誉、业绩、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等综合进行评价,评标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
5.3. 招标人保留调整工程范围的权利。
5.4、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在中标的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十天内签署。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作废,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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