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翡丽云邸金刚砂耐磨地坪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阳光城翡丽云邸金刚砂耐磨地坪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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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

1.2项目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

1.3项目规模:25万㎡

1.4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5本次招标内容: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金刚砂耐磨地坪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金刚砂耐磨地坪工程施工,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19年月日领取招标文件。

3.1.2 2019年月日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发送至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月日

收件人:向建伟 联系方式:182*****674

地 点: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部

3.3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10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详见《阳光城翡丽云邸项目金刚砂耐磨地坪专业分包合同》。

5、工期: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以招标人及业主审批通过的进度计划为准,招标人定期下发工期进度计划指令,该指令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合同约束力)。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6.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6.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6.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6.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6.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一: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7.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7.2.1项目经理简历表(须二级建造师以上证明);(技术标格式文件1)

7.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技术标格式文件2)

7.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技术标格式文件3)

7.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技术标格式文件4)

7.2.5劳动力计划表;(技术标格式文件5)

7.2.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金刚砂耐磨地坪详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7.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7.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二)

7.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7.3.3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全国统一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或简易征收备案证明)等;(详情请见附件四)

7.3.4近三年来企业获奖情况。

7.4密封:

7.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7.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7.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8、投标注意事项:

8.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安装条件、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8.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8.3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9、 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9.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9.2投标文件未密封;

9.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9.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9.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9.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9.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0、评标:

10.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0.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投标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至少应包括公司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

10.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0.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招标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中标,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进入议标程序,通过议标接受最低定价的投标人为最终中标人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1、其它:

11.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2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1.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2、投标人资格:

1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万元(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2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12.3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均依法通过国家级认证机构认证。

12.4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特别声明:不允许在其他单位注册的二级项目经理以任何形式在本工程担当项目经理,不允许投标人将本工程任何形式的转包给其他单位。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包 专业 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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