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第1次 招标公告

公安局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第1次 招标公告


宁乡市公安局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3日


宁乡市公安局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第1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公安局的委托,对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
1.2、项目信息: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
1工程设计服务青山桥派出所业务用房设计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1171822171822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0014
3、项目预算:171822元。
最高限价:171822元。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2-4);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②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无效,印章及电子签名无效)的视为无效授权;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近三个月” 以上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9年7月-2019年9月;③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不予受理;④资格审查资料份数修改为一式肆份,均须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5、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5.2 、递交时间: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10-28 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5楼)。
6、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应当确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7、谈判文件获取:
7.1、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代理机构处购买。
7.2 、获取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10-31 17:00(北京时间)。
7.3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5楼)。
7.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元。
8、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11-06 10:00
8.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11-06 10:00
8.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乡市花明北路财汇立方15楼)。
9、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10-23起至2019-10-28止。
10、其他:


变更:第5条5.1“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变更为“ 递交方式:按本公告第4.4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肆份。”


1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国志联 系 人:左献
电 话:****-********电   话:136*****888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二环西路地   址:银杉路与岳麓大道交汇处绿地中央广场6栋241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19 年10 月23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服务 业务用房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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