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嘉峪关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嘉峪关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空气污染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嘉峪关市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4日16: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16日00:00至2019年10月22日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00
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预算金额¥2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局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圣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066号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725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甘肃圣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嘉峪关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JYGZCDL*******G

3.隶属品目: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4.隶属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二、项目内容

包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1

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及对策研究两部分服务内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

三、项目总预算24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服务的经营范围;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0-16至2019-10-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5 09:00

2.开标时间:2019-11-05 09:00

3.开标地点: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倩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局综合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倩****-*******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圣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066号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丽153*****725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是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或甘肃圣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大气污染 嘉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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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圣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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