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卫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卫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福州众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CS[GK]*******的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环卫垃圾压缩车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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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1 | 垃圾车 | 垃圾车 | 3 | 辆 | 国内 | 523000 | ******* | 中联牌 | ZLJ5120ZYSDFE5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玖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11月20日前(同时办妥缴纳车辆购置税、保险、报牌等手续);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马保垃圾中转站;
4.3交付条件:以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经验收合格同意投入正常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采购3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每辆载重量为5t),其费用包含每辆按规定足额缴纳的购置税、满一年的车辆商业保险费(含交强险,其中第三责任险高于100万元的险种)及报牌手续等一切费用(提供交钥匙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1.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产品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6.1.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b.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c.最终验收:车辆安装交货、调试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并会同乙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6.1.3技术培训:乙方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运行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乙方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1.4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是一套符合规范标准的、可保存的、完整的、准确的并容易查阅的文档。全套书面技术资料应能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及管理等,所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在车辆交货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带有中文摘要的英文)技术资料。6.1.4-1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6.1.4-2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6.1.4-3系统安装手册;6.1.4-4系统管理员手册;6.1.4-5用户使用手册;6.1.4-6出厂明细表(装箱单);6.1.4-7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6.1.4-8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6.1.4-9其它应提交的资料;6.1.4-10特殊工具: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系统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若有)其费用包括在中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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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后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同意投入正常使用的15个日历后,中标人提供应收款项100%的正规含税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95%。 | |
2 | 5 | 余款的5%将作为质保金,待所有货物正常运行保修期满一年后(期间维护正常,无质量问题),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须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陆仟玖佰元整(¥156900)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将货物全部按时交货投入正常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在确认无任何未了事项的情形下,甲方在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自盖章之日起壹年。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每延迟1 天,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总价的0.1%(即每日扣除履约保证金1569元)具体延迟天数将按实计算。10.2若乙方逾期15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赔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即一次性在履约保证金中扣款78450元)。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在乙方货款中予以相应扣除。10.3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部分。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当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仍未纠正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的,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有权单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的通知。10.5综上各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均免于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纠纷问题。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当双方遇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管辖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压缩式垃圾车性能与特点要求:①要求主要部件垃圾箱、推铲、填装器等与垃圾接触部分的材质采用高强耐蚀钢或耐磨钢制作,结构整体性能突出,耐腐蚀性和耐磨性强。②要求垃圾箱横向截面为矩形框架、纵向截面为梯形框架,两侧及顶面均为圆弧造型,整机造型美观大方。③要求垃圾在压缩装填和运输过程中处于封闭状态。要求采用“密封”和“疏导”相结合的技术,保证污水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滴漏和喷射现象。填装器盖完全遮盖住填装器投料口,消除转运过程车尾气流扰动造成垃圾尘屑飞扬的现象;④要求采用独立油缸锁紧控制方案,通过电气传感器发指令实现打开或锁紧填装器,填装器与垃圾箱可靠锁紧贴合,避免污水滴漏造成二次污染。填装器与垃圾箱结合面采用优质中空硅胶材质橡胶,耐腐蚀能力强,弹性好。 ⑤要求采用双向压缩技术,垃圾压缩比高,生活垃圾经压缩后的密度可达到600~800kg/m3以上。⑥要求作业控制盒分别安装在驾驶室内和车尾,驾驶室内的作业控制盒可控制推挤卸料和选择操作模式,车尾的作业控制盒则控制压填机构和提桶机构的作业,使用操作方便;在垃圾填埋场,作业人员无须下车即可完成卸料。⑦要求滑板运动采用“滑块”运动形式,“滑块”材料选用优质高耐磨材料,具有自润滑功能和自排除垃圾能力。⑧要求上料机构挡桶杆采用“柔性自缓冲”结构形式,即:安装在填装器内部的挡桶杆在被倾翻到位的垃圾桶冲击时,为保护垃圾桶不受损坏,挡桶杆两端设 计有缓冲弹簧。⑨加装后提桶装料机构(配套玻璃钢或塑料垃圾桶660L、240L、能够通用)⑩车辆配原装空调、转向助力、ABS制动系统、行车记录仪。整车配套轮胎均采用品牌钢丝轮胎;14.2压缩式垃圾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14.2-1★底盘DFL1120B21同等或优于14.2-2发动机ISD18050同等或优于14.2-3发动机额定功率 kw/r/min)132/250014.2-4★排放标准符合国五排放标准14.2-5外形尺寸(mm): 长×宽×高 (8105×2480×3190)±10014.2-6最大总质(Kg)≥*******.2-7★整备质量 (Kg)≥935014.2-8★接近角/离去角(°)≥20/1614.2-9★前悬/后悬(mm)≥1440/246514.2-10轴距(mm)≥380014.2-11垃圾箱有效容(m3) ≥1014.2-12填装器斗容积 (m3)≥1.6514.2-13填装作业一次循环时间(s)≤1714.2-14翻桶作业一次循环时间(s)≤1014.2-15卸料作业循环时间 (s)≤4514.2-16控制方式自动、手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售后服务:(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车辆售后服务。(2)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要求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一年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委托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3)车辆保修期自车辆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4)质量保修期内垃圾压缩车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15.5.2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3 本合同未明确事项须以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在履行期间若有不明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4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15.5.5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甲方: | 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 乙方: | 福州众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上街新峰村委旁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葫芦阵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灿凤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童文华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58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59486 |
签订地点:上街市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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