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干县洋峰垦殖场熊家岭林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江西省新干县洋峰垦殖场熊家岭林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江西省新干县洋峰垦殖场熊家岭林场活立木采伐销售经营权网上竞价转让公告
一、标的物简介:
江西省新干县洋峰垦殖场熊家岭林场20-11、24-1和24-2号小班坐落在熊家岭林场旅游公路新修马路下,林权证号为干府林证字[2007]第********03号,山场四至为东至山坳水沟南至山腰红漆号字为界西至上部红漆号字为界,下部山坳水沟北至 林区公路;江西省新干县洋峰垦殖场熊家岭林场22-4、22-5和22-8号小班坐落在熊家岭林场高岭水库边马路下,林权证号为干府林证字[2007]第********03号,山场四至为东至:山坳灌丛和毛竹林红漆号字为界南至山坳水沟西至林区公路及水塘、流水沟北至 杉中龄林红漆号字为界。两块山场小班面积合计约272亩,提供杉木商品材指标约1227立方米、阔叶树商品材指标约629立方米、毛竹商品材指标1426支,起始价74万元(设有保留价),保证金14万元。定于2019年 11月20日9:00整开始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转让,转让期限至2020年9月18日止(以合同为准)。
二、竞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三、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设保留价,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10000元或其整数倍,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20日9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web/)进行网上报名。
竞买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在银行的账户(要求同名)转账至如下账户。开户名称: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户银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9时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户名: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 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且含林中空地面积。不论山场实际出材量多少,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7、交易服务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少于900元,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承担。1000万元以下,按0.45%;1000-2000万元,按0.36%;2000-5000万元,按0.27%。竞价交易时,竞价交易时,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1800元。竞价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承担。1000万元以下,按2.475%;1000-2000万元,按1.98%;2000-5000万元,按1.485%;5000万元以上,按0.99%。
8、成交后,受让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汇入如下账户(开户名称: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账号:175*****100*******,开户银行: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3日内签订《转让合同》,签订合同前竞得人还需向转让方缴纳5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此款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或签订《转让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9、林业规费由受让方向当地林业工作站按作业设计数量一次性在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交清、副食品调节基金在办理采伐许可证时由受让方一次性交清。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交易结束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原渠道退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等额成交价款,待付清剩余部分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业主签订转让合同。
10、 免责条款:
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确认的结果负责。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其标的准确面积应以林业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中心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新干县洋峰垦殖场 刘先生 139*****849
2、新干县林业局: 裴先生****-*******
3、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朱先生****-*******
新干县洋峰垦殖场
2019年10月24日
木材采伐销售经营合同
甲方:新干县洋峰垦殖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国有山场的杉木经过公开转让的程序,由乙方身份证号码取得了该山场活立木竹采伐销售经营权。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销售、经营及采运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采伐山场、方式、面积及界址:四至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1、采伐山场: 。
2、采伐方式:主伐
3、采伐面积及界址按照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作业设计图纸(界址不明显处以红漆号字为标记),采伐面积以山场确界为准。
二、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林木采伐经营指标立方米。
三、采伐时间、责任:
1、乙方必须在甲方发给采伐许可证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完成所有林木采伐作业,2020年9月18日前所有林木必须集运完毕并清理下山。以便甲方检查验收、造林更新,否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可对乙方按总成交价款的万分之六收取违约金。
2、乙方必须在作业设计的范围内采伐作业,不得越界采伐林木,如有越界采伐的木材,甲方将对乙方以每根壹佰元处以罚款(木材没收)。更不得在未批准采伐的其他山场内盗伐木材混合经营,否则除按上述规定承担经济责任外,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四、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对雇请的采运民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遵守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意识,杜绝事故发生,在采运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价款、付款方式及费用支出:
1、乙方以成交价款元竞买成交,此价内不含采运力资费、作业设计费、检量费、检疫费、副食品调节基金、林业规费、交易佣金等其他税、费。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为:报名竞买时所缴的竞买保证金可抵成交价款,所欠部分乙方必须在开标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缴清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逾期未缴清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业主有权收回并重新挂牌交易。
3、林业规费由乙方向当地林业工作站按作业设计数量一次性在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交清、副食品调节基金在办理采伐许可证时由乙方一次性交清。
4、如有其他税费均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缴交。
5、乙方因生产需要,如修路、架桥等所需木竹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山场的杉木采伐销售经营管理权归乙方,其木材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限:自取得采伐许可证之日起至2020年9月18日止(木竹放行指标按林业局规定办理),逾期经营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主伐完的山场林地归甲方经营管理,所修道路无偿归甲方使用。
九、该山场在采伐销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列抵甲方税收计划。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计一式四份,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洋峰垦殖场总场、熊家岭林场、乙方各执一份,合同履行完毕自行终止。
附:新干县林业局调查设计队关于标的山场的作业设计图纸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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