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19年度免费避孕药具采购项目11包γ型宫内节育器单一来源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2019年度免费避孕药具采购项目11包γ型宫内节育器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2019年度免费避孕药具采购项目11包γ型宫内节育器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2019年度免费避孕药具采购项目11包γ型宫内节育器 | 1 | 400000 | 批 | γ型宫内节育器(套,无尾丝,含吲哚美辛) | /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由于“国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系统”目录中线上线下查询,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居家桥路565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军 | 副主任技师 | 新疆生殖健康医院 |
陶玉娟 | 副主任药师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
金涛 | 副主任技师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控中心 |
李鲜风 | 副主任医师 |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
孟永彪 | 高级工程师 | 新疆大学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1:专家姓名:王军,职称:副主任技师,工作单位:新疆生殖健康医院 本项目在“国家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管理系统”目录中经网上查询,全部参数满足的只有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规定独有技术专利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外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要求。
专家2:专家姓名:陶玉娟,职称:副主任药师,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本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系统”目录中,经查询(线上和线下)全部参数满足的只有: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条款之规定“独有技术或专利,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专家3:专家姓名:金涛,职称:副主任技师,工作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控中心 本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避字药具购调存系统”中,经网上查间,满足全部参数要求的只有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独有技术或专利,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专家4:专家姓名:李鲜风,职称:副主任医师,工作单位: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本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避字药具购调存系统”中,经多方查询(线上线下),所有参数均满足的只有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独有技术或专利,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专家5:专家姓名:孟永彪,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新疆大学 本项目在“国家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购、调、存系统”网上查询后,满足全部参数要求的只有一家单位:上海医用缝合针厂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条款之规定“独有技术或专利,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联系人:艾克热木·艾合买提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管部门电话:****-*******
附件信息:
********922/201910/9ae9c4f3-c472-49ff-a030-c2d0e35255c9">11包.pdf
1.4 M
标签: 宫内节育器 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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