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平米现代化智能苗育温室整体钢结构大棚招标公告

8000平米现代化智能苗育温室整体钢结构大棚招标公告

招标邀请函

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库车县设施农业办公室的委托,就库车县设施农业智能育苗温室钢结构大棚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KC—ZFCG—2011—06

二、招标内容:8000平米现代化智能苗育温室整体钢结构大棚(其中育苗棚6000㎡,观光展示区棚2000㎡),设计、土建、钢结构制作及设备安装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符合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的国内承包商,具备本次招标智能育苗温室钢结构大棚建设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工程施工安装及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三级(含三级)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国家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

四、简要说明:

1、参加本项目工程招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体方须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工期要求:80天。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100年6月7日—2011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30—13:30时,16:00—20:00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②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③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各成员独立法人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上述原件需查验,所有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经通过资格预审,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带U盘拷贝标书。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6月20日 10:3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库车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库车县胜利路县工商局左侧)

联系人:朱芳 联系电话:137*****388

传真:0997—*******

库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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