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
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
项目信息 | ||||
---|---|---|---|---|
项目编号 | jy2019NTD00010 | |||
项目名称 | 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 | 年限 | ||
面积 | 68.2750亩 | 挂牌起始单价 | 10063.4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9-10-16 | 挂牌结束时间 | 2019-10-25 | |
项目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 | |||
项目坐落 | 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 | |||
项目经纬度 | ||||
挂牌文件下载 | ********/157*****55870.docx" target="_blank">下载 | |||
项目信息 | 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公告 为充分发挥农民集中建房项目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幸福美丽新村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推动禾丰镇小城镇建设,提高禾丰镇城镇化率,实现城乡统筹融合发展,逐步将禾丰镇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园区,生态公园小镇”。受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村民委员会、火盆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就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发布信息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项目招商主体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村民委员会、火盆村村民委员会项目批准文号项目尚未立项项目拆旧面积259.35亩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总面积68.275亩项目预计投资概算10063.44万元拆旧区概况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居住区位置禾丰镇永乐村、青?村、元结村项目执行依据简府发【2017】23号文件、简府办函【2017】253号文 川自然资发【2019】44号 成国土资发【2018】56号整治现状项目尚未开工 注:以上数据应以实际发生数据为准。 (二)项目实施政策 项目实施及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均以《简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域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简府办函〔2017〕253号)、《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暂行)〉〈简阳市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政策指导意见(暂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自然资发〔2019〕44号文件和成国土资发〔2018〕56号)文件规定为准。 (三)指标收益分配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川自然资发〔2019〕44号文件和成国土资发〔2018〕56号)文件精神项目实现的结余指标由投资人持有,用于实现项目回报、项目盈亏由投资人自行负责。项目工作经费按节余指标每亩1万元计入项目成本。项目验收后由投资人同拆旧村共同结算。 二、投资范围及投资事项 (一)投资范围 投资人须承担本项目立项资料编制费、项目区变更资料编制费、竣工资料编制费、勘察设计费、预算编制费;拆旧区土地和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拆除补偿费用,土地复垦费(含土壤培肥费),复垦土地土壤检测费、土地等级评定费,农民集中居住区土地权属调整费、青苗费;图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评费、建安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除农户出资外的费用、房屋质量检测费、总平风貌和配套设施等建安费;项目管理费、工作经费、税收及不可预见费、乡镇村工作经费【依据:《简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政策指导意见(暂行)》(简府发〔2017〕23号)第十七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金。 (二)投资事项 本项目投资包含且仅限于以下事项: 1.拆旧区补偿 本项目拆旧区内的房屋、宅周地(含地上附着物)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补偿等按简府发〔2017〕23号、简府办函〔2017〕253号文件执行,所需资金由投资人承担,并计入项目成本。 2.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费用由农户和投资人共同承担。其中: (1)房屋建设标准及费用 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建新房屋工程造价,城镇范围内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城镇范围外不低于1550元/平方米。 参与农户的建房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的按50平方米/人控制,2人及2人以上的户按35平方米/人控制;控制面积之内的,城镇范围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户出资建房款为1700元/平方米;城镇范围外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户出资建房款为1350元/平方米。 因房屋规划设计和农户需求等原因,每户参与农户的房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35平方米/户;超出控制面积的城镇范围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户出资建房款为2000元/平方米;城镇范围外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户出资建房款为1550元/平方米。 上述房屋工程费用,农户出资建房款不足部分由投资人承担,并计入项目成本。 (2)基础设施建设 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场镇规划区外集中居住区不含天然气)、视、讯、化粪池(或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垃圾池等必需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以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外道路连接线、雨水、污水排放设施,杆管线移安工程等,根据审查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由投资人出资建设,计入项目成本。 (3)配套设施建设(1+8+N) 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按简府发(2017)23号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有争议处,双方另行约定投资结算和产权归属等事项。 3.土地复垦 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资金由投资人承担,计入项目成本。 4.验收 项目竣工测量及验收资料编制等工作由投资人负责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所需资金计入项目成本。 5.工作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依据《简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政策指导意见(暂行)》(简府发〔2017〕23号)第十七条)按验收颁证确认的节余指标1万元/亩确定,计入项目成本。 (三)投资慨算 项目概算总投入资金10063.44万元,其中: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投入5036.85万元,农户补偿3505.61万元,清理复垦207.48万元,配套设施建设(1+8+N)1009.5万元,前期费用(立项、变更、实施、验收)114万元,其他费用190万元。(具体以实际经审计决算的投资为准)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原则上不超过3年,若省自然资源厅和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增减挂钩项目管理有规定的,依有关规定执行。 (五)投资回报 项目业主以本项目节余节约指标作为归还投资人本项目投资的唯一回报来源,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禾丰镇及拆旧村负责项目投资人对项目节余指标使用提供相关资料。 (六)投资到位和支付节点 1、投资人资金到位及支付时间 (1)项目准备金: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按总投资的5%缴纳准备金到共管账户,用于支付前期费用。 (2)拆旧补偿资金:按《简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政策指导意见》(简府发〔2017〕23号)开展拆旧区补偿调查核实工作,形成补偿方案并公示,拆旧补偿金与农户建房款统一结算。 (3)工程款:根据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相关协议或合同拨至共管账户。 (4)工作经费:按节余建设用地指标1万元/亩的标准作为项目工作经费。(依据:《简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政策指导意见(暂行)》(简府发〔2017〕23号)第十七条) 2、项目方资金到位时间 收取参与建房户的建房款按项目方与建房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执行,并按期到达共管账户。 三、投资人确定程序 (一)投资候选人资格确定 (1)投资候选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认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的企业法人; (2)投资候选人须提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 ①承诺在签订《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后,承担项目立项、实施、变更、验收等项目工程费用。 ②承担项目实施后不能获得验收合格证书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可申请参加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4)投资候选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名手续,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方可取得《资格确认函》。 (二)意向投资人资格选定 投资候选人取得《资格确认函》方可进入意向投资人资格选定流程。 1、符合报名条件资格的投资候选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函》。 2、投资候选人在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函》后,在规定时间内至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项目方制定并确认的《综合评定文件》要求编制《评审文件》。 3、投资候选人按招商公告要求向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递交《评审文件》,并准时参加综合评定会。 4、项目方组织评审人员根据投资候选人编制的《评审文件》,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内容、标准详见《成都市简阳市禾丰镇永乐村、火盆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招商综合评定文件》)。 5、项目只有一家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投资候选人参与综合评定的,得分不低于80分(100分制)且同意在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所在村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的,确定为意向投资人; 6、项目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投资候选人参与综合评定的,得分最高的投资候选人确定为意向投资人,其余投资候选人按综合评定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为备选意向投资人。 7、综合评定出现以下情况,项目不成交,另行组织招商: (1)项目无投资候选人报名; (2)取得报名资格确认的投资候选人均不参与综合评定会; (3)项目只有一家取得资格确认的投资候选人参与综合评定但得分低于80分。 8、投资候选人经综合评定程序,被确认为意向投资人后,应在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与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三方共同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取得《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乡镇(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业主委员会(建房委员会)等村民议事机构共同商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基础上与项目业主签订《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需报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备案。 9、选定的意向投资人不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的,视为意向投资人违约,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下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违约保证金,转由项目方处置,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综合评定活动得分高低顺序重新推荐备选意向投资人或重新组织招商。 10、投资候选人被确认为意向投资人后,应当按照项目预计投资慨算总价款的0.1%向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预计投资慨算总价款不作为对实际投资价款的保证,支付的服务费不以项目实际投资价款进行结算。 (三)确定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后2个月内,需根据简阳市委市政府同意的建设用地整理规模,由项目乡镇(街道)组织意向投资人会同项目村社农民集体和农户、意向投资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立项资料编制单位开展农户意愿调查、拆旧区和建新区规划设计等立项申报前期工作,形成项目立项申报方案;乡镇(街道)组织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业主委员会(建房委员会)等村民议事机构根据项目申报方案,进一步协商拆旧区补偿、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内容和标准、项目区投资强度等具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乡镇(街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项目区农民和农民集体或业主委员会(建房委员会)等村民议事机构的委托同投资人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风险和违约责任,双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报送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备案,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根据《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出具《交易鉴证书》,确定项目投资人资格。 四、报名时应提交资料 (一)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公司章程。(以工商局备案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股东签字、按手印、加盖鲜章;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的报名者,因其在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和工商登记中就无股东及股东会设置,须提供出资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意见,对此类企业,可不要求提供股东会决议) (七)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资候选人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 1、不存在以下情形的承诺: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或因重大违约被解除合同的。 (5)重大法律诉讼及仲裁等纠纷。 2、承诺在签订《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后,承担项目立项、实施、变更、验收等项目工程费用。 3、承担项目实施后不能获得验收合格证书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交易保证金事项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 交易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10月25日16时前交纳(以到达交易所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资阳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0015)账号:********6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候选人资格。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 (1)投资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候选人按程序被确认为意向投资人,在向成都农交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足额支付服务费,签订《成交确认书》和《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划入交易双方指定银行共管账户。 (2)其他投资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任何情况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①投资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交易保证金,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日综合评定会时,需在综合评定会召开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成都农交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退出综合评定申请,若无故不参加综合评定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投资候选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方或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损失的。 ③投资候选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④投资候选人违反其在招商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⑤投资候选人被确认为意向投资人后,不按约定时间签订《成交确认书》、《项目投资建设意向书》或放弃投资人身份的。 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情形。 投资候选人、意向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成都农交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予退还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把剩下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违约保证金,转给项目方自行处置该笔违约金。 六、招商时间 (一)时间排布表 招商信息公告期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0日《综合评分文件》下载期2019年10月16日起登录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9时起至2019年10月25日16时止《项目实施计划书》编制期投资候选人请于2019年10月26日至2019年11月4日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根据《综合评定文件》要求编制《项目实施计划书》综合评定时间2019年11月5日14时开始 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报名地点 成都农交所简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简阳市财富广场1楼) 七、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进行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交易时,可能会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投资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提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 投资者从事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投资存在如下风险: 宏观经济风险: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经济市场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政策风险:有关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存在变化的可能,这将引起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方式及市场价格的波动,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运营风险:由于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受政策变化、区域环境、拆迁工作、项目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运营存在一定的风险,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信用风险:本项目不实行担保交收,由于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存在周期问题,可能存在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项目无法完成指标验收、交付指标等问题,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实施受阻,会使您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您将不得不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 其他风险:由于您投资决策失误、投资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发生亏损,该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在您进行交易中他人给予您的保证获利或不会发生亏损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根据的,类似的承诺不会减少您发生亏损的可能。 特别提示: 本交易所敬告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需求制定投资策略,充分了解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风险揭示书并不保证揭示此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风险。在您参与此项投资前,请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八、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项目方。 九、咨询电话 联 系 人:刘通佩 联系电话:183*****198 2019 年 10 月 16 日 |
项目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挂牌信息 | |
---|---|
挂牌时间 | 公告期:5个自然日挂牌期:5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征集到两个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保证金额 | *******元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6: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场外结算 |
交易条件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暂无附件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