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5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项目

(投资商择定)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CGC-F*******

招标单位: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代理机构: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XCGC-F*******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项目”

一、招标条件

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项目,已由许昌市东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以许东经发(2019)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投资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编号:XCGC-F*******

2.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27#地块内规划道路(八一路-莲城大道)长330米,红线宽15米;93#地块内规划道路(清芳街-前进路)长300米,红线宽12米陈庄街魏文路路口维修改造。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为27#地块内规划道路(八一路-莲城大道)长330米,红线宽15米;93#地块内规划道路(清芳街-前进路)长300米,红线宽12米陈庄街魏文路路口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二标段为本项目投资商择定。

2.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88641.00元,二标段:由招标人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6招商说明:

2.6.1 建设项目预算:由招标人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6.2收购偿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三年偿还,招商人收购偿还建设项目投资时,除承担该项目的直接建设投资费用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基本建设工程费用管理规定》,为投资商计取财务费用和投资回报,利息执行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周期基准利率上浮50%,投资回报率以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10%计取。

2.7周期:一标段: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设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标段(投资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以自有资金存款证明为依据);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 18 日 08 时 3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同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龙兴路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开标二 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辛女士

电话:135*****466

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2019年 10 月24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承包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许昌市东城区规划建设局

地 址:许昌市新兴路东段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1.1.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许昌宏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辛女士

电话:135*****466

1.1.4

项目名称

27#地、93#地地块内规划道路项目

1.1.5

建设地点

27#地块内规划道路(八一路-莲城大道)、93#地块内规划道路(清芳街-前进路)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格条件: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以自有资金存款证明为依据);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经备案的答疑纪要、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 1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要求

2.3.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要求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须知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2、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1.14.6.70: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一楼交易见证部办理退款手续(****-*******)。

4、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3.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2.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2.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3.5.2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

无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近年,指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x公司XXX(项目编号).bin)。

2、电子投标文件和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电子签章应一致。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装订要求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盖章并签字。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 标段)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文件在 2019 年 11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条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指2016年1月1日以来市政道路投资商建设项目。

10.2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所有响应接受许昌市东城区财政投资评审和统计中心评审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1、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建安工程费按许昌市东城区财政评审和统计中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审核评审后的工程预算为依据,按照招标时确定的投标优惠比率进行计算,最终以许昌市东城区财政评审和统计中心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

2、投资利息以合同价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基数,执行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周期基准利率上浮50%,超过50%的按废标处理。

3、投资回报率:支付回购款时,同时支付对应投资回报率,回报率以建安工程费为基数按10%计取,超过10%的按废标处理。

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10.3“暗标”评审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开标现场签到,缺席或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二人。

10.5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招标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其他第三人。

10.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1.1 投标文件的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并签到的。

10.12 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若发现错误等,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无异议,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试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交易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6、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7、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 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7.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组织。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提出。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上予以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企业、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业绩及项目班子配备

(7)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8)融资及建设管理方案

(9)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根据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本工程不保证最低费率及报价中标。

3.2.2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超过(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基本户备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1.1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4.1.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1.14.6.70: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缴纳: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2.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3.4.2.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3.4.2.3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4.2.4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3.4.2.6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3.4.2.7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7)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8)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一楼交易见证部办理退款手续(****-*******)。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完成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正在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工程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解密、唱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唱标顺序,按已定顺序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6)现场抽取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K值并宣布,同时公布招标控制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分标段进行解密。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现场使用一体机进行解密的,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2)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5.2.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以人工方式进行。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及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评标应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四、评标程序为:

(一)初步评审

(二)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对各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平均;
(四)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现场宣布中标候选人确定结果或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五、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六、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文件真实性、符合性、响应性和重大偏差逐一评审,经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初步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联合体是否提交共同投标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

(3)投标人是否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是否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7)投标范围、质量、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是否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记录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特征码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初步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满分100分)

评分因素

标准及方法

1、投标报价(30分)

1.1建筑安装工程费: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即得满分10分;其他投资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即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其他投资商报价×10。

1.2回购期项目价款利息: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即得满分10分;其他投资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即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其他投资商报价×10。

1.3投资回报率: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即得满分10分;其他投资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即有效投资商的最低报价)/其他投资商报价×10。

2、企业综合实力(45分)

2.1企业注册资本金在6000万元(含6000万元)-8000万元的得8分,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的得15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2.2 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账户存款余额达到2000万元的得5分,每增加200万加5分,最高得15分。(以存款证明为准)

2.3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有类似项目投资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5分。(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3、融资及建设管理方案(20分)

3.1融资方案:根据投资商提供的对项目资金的筹措方式及相关途径、运作模式等内容进行对比,按优、中、一般在(3~10分)范围内进行打分,未编写融资方案的该项得0分。

3.2建设管理方案:根据对整体工程的质量、工期、资金拨付、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及相应的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对比,按优、中、一般在(3~10分)范围内进行打分,未编写建设管理方案的该项得0分。

4、服务承诺(5分)

投标人针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潜力做出优惠和服务承诺。投标人有实质性承诺的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评委根据承诺内容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总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有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九、评标注意事项

评标委员会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评分汇总统计:

分数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去平均值;评标委员会人数在5人时,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十、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十一、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2.1关于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内容。(澄清、说明或补正格式详见本章附表一、二)

12.2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12.2.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12.2.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12.3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12.3.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12.3.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12.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2.5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有关内容,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许昌市有关规定,由双方约定。

投资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条款第1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建设规模:

第2条 项目实施方式

乙方具体负责本合同项下所有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本项目建成后向甲方移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移交项目的价款。

第3条 乙方的承诺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融资、组织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按本合同约定将项目移交给甲方。

3.1 工期:

出现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

(2)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3)不可抗力影响。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需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3 项目部的组建

按甲方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承诺

乙方按合同的约定条件向甲方移交项目,甲方不可撤销的负责回购并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确定

5.1工程项目价款,由建安工程费、利息及投资回报三部分组成。

一、工程项目价款为合同价款,工程竣工后据实办理工程决算,工程价款和计算方法含下列内容:

建安工程费按许昌市东城区财政评审和统计中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审核评审后的工程预算为依据,按照招标时确定的投标优惠比率进行计算,最终以许昌市东城区财政评审和统计中心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建安工程费计价,根据河南省现行相关专业定额、定额修订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价,材料价参考施工同期当地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并结合市场询价确定。

二、回购支付方式: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三年偿还,在发包人财力许可情况下,有权提前回购。

第6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能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则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项目管理与工程质量

项目建设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须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及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监理单位的指令和管理。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制定由乙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遵循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乙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乙方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甲方的上述检查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在工程开工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机构提交一份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商计划实施该工程的次序(包括资金、采购、施工、检验等各个阶段);

(2)该工程所有的主要事件与活动;

(3)施工前审查的期限以及在招标人的要求中规定的各项期限;

(4)该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检验的次序。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实施工程计划采用的工期安排和方法的总体说明并给甲方备案。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这类安排与方法都不应有重大更改。若工程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甲方可通知乙方修改进度计划,指出为在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须作的必要更改。

三、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协助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建、开工等各种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提供合法有效的设计图纸,组织技术交底会等。完成乙方进场前应由甲方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向乙方完整移交所完成工作的资料。

3、甲方以保证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核心义务责任,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的回购资金。

4、甲方向乙方提供立项批文,负责乙方在建设施工中对外纠纷的协调和处理。

5、甲方有权对项目建设期间涉及的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等进行监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完工并交付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工程,工程质量并达到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

6、甲方有权对项目的投融资、进度、现场等进行抽查、检验、检查、了解、监督等活动,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前述活动。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项目建设的各类进度控制计划如总控计划等,包含项目采购、工程施工各项内容。

8、按照国家、省及市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开工后,乙方须严格建立与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和标准。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监理单位的指令和管理。

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在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制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按月向招标人提供关于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结果的完整文件。甲方有权定期检查中标人的质量控制情况,以证实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否符合要求。乙方应协助进行此种定期检查,但甲方的上述检查不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工程,未能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施工。

4、乙方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按期完工并交付。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况发生,而又有证据证明必然影响工程竣工时间者,乙方在工期顺延情况发生14日内,向甲方提出延期,并附详细资料,经甲方代表书面签证后,工期按实际延误的时间相应顺延。乙方逾期提出,甲方不予考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律不予延长。

5、乙方作为本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所使用的建材必须合格,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检测。

6、乙方应按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并承担因与施工单位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安全,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程办事,务必完善各项安全设施,教育管理好施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作为投资建设方,与施工单位,一并接受甲方全过程监督。

9、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0、按照国家、省及市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

四、设计修改和设计变更

1、甲方可以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进行修改,如果这些修改:

(1)将加快建设速度;

(2)降低建设、运营和维护成本;

(3)提高本项目的质量;

(4)公共利益需要;

(5)发现设计错误;

(6)工程建设需要(如遇不良地质等)

若此等修改和变更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相应顺延。

2、除非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不应对已批准的工程施工图、技术标准等进行任何更改和/或修改。但是当乙方在遵守关于变更设计规定的前提下,在本项目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发现某些变更可以:

(1)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将加快建设速度;

(2)在不降低原设计的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降低该本项目的建设、维护成本;

(3)提高该本项目的质量。

那么乙方可在本项目建设期内的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交设计变更的建议书。如果乙方的此类建议书获得甲方批准并实施,因此节省或增加工程成本,则相应调整合同价款,涉及需要甲方批准的变更节省的投资,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奖励。但如乙方私自变更设计,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不得计入工程投资及合同价款。

3、变更程序应按国家、河南省及许昌市等的有关规定进行。

4、设计单位应对设计图纸和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由于设计文件的缺陷,导致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而引起的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说明中应对工程量和造价作详细增减分析,经甲方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和说明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五、项目合同的其他要求

1、甲方与乙方签订项目融资建设合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应在合同中明确。

2、乙方要筹集足额到位的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按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管理;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保修工作的管理;投保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全部保险险种以及完成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和项目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3、乙方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涉及项目规模、功能、标准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同意,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履行审批程序。

4、乙方和项目施工单位不得将合同内容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当事各方均不得利用项目作为担保物为乙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交付施工图的,经乙方申请,甲方确认后,可相应顺延工期。

2、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购,须向乙方支付延期回购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违约金。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施工,如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 元∕天。

4、乙方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按期完工并交付。如果乙方不能完工交付招标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违约金。

5、进度节点、工期的违约金从回购款中扣除。

七、合同终止

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终止合同:

(1)因乙方原因,项目未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以后 天内完工;

(2)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已终止建设工程而且不打算重新开始建设;

(3)乙方在完工日之前停止建设工程或检验或直接地或通过总承包人的行动从现场撤出所有或大部分人员;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转让本合同工程。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实施;

(2)因甲方或第三方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建设,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

八、工程验收

本项目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相应的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九、项目移交

本合同中的移交是指对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该工程向甲方的移交。

十、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日年 月日

注:(以上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已仔细斟酌、明白合同内容,知晓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企业、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业绩及项目班子配备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八、融资及建设管理方案

九、承诺书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

致:

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我们确认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和所有附件涉及的内容,一旦中标,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招标文件及所有附件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我公司接受招标人的评审方法。

(1)我公司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我公司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2)我方愿在许昌市东城区财政投资评审和统计中心评审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上,再下浮 %(大写为:百分之 ),作为我方的投标优惠比率,承接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

(3)回购期项目价款利息:执行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3-5年周期基准利率上浮 %(大写为:百分之 );

(4)投资回报:以许昌市东城区财政投资评审和统计中心评审确定的建安工程费用总额的 %(大写为:百分之 )计算;

以上内容均为我方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

(5)我公司承诺:对所提交的招标文件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招标文件及附件中未明确事项,我公司同意以招标方的解释为准。

投标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投标报价

投标优惠率(%)

(大写)

(小写)

回购期项目价款利息(%)

(大写)

(小写)

投资回报率(%)

(大写)

(小写)

投标质量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备注: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 代 表 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有效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扫描件。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营业执照号

中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初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技 工

账 号

其 他

经营范围

备注

注:表后附企业简介格式自拟。
六、企业、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业绩及项目班子配备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备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应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八、融资及建设管理方案

九、承诺书

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地块 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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