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镇江市第十中学等医务室的公示
关于注销镇江市第十中学等医务室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3月对镇江市第十中学等四家医务室进行现场校验,发现该单位:1、卫技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2、处置室、治疗室、诊室不达标;3、无医疗废弃物暂存间。于5月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在二个月内整改到位,到7月我委再次现场校验,该单位仍未整改,根据镇江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延长至2019年10月17日,如仍不能按标准建设,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予以注销。目前,以下十家学校医务仍未整改到位。现将拟注销的十家医务室的相关情况给予公示。
序号 | 名称 | 地 址 | 诊疗科目 |
1 | 镇江市第十中学医务室 | 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谏辛路188号 | 内科 |
2 | 镇江市特教中心卫生所 | 镇江市宝塔山都天庙100号 | 内科 |
3 | 镇江市第四中学医务室 | 镇江市仁章路48号 | 内科 |
4 | 江苏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医务室 | 镇江市学府路76号 | 内科 |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标签: 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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