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TZA专********01
一、通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的通州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建筑方案、勘察、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经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通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事宜。
1、通州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建设规模约25000m2,投资总额约7000万元。
2、招标范围:通州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规划建筑方案、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
3、招标内容:通州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工程规划建筑方案、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所有单体方案、面积预测和实测)。
4、提交设计成果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后20日历天开标,中标后50日历天内提交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
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和深度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应同时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可采用联合体)。
2、项目负责人资质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设计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并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
四、以下条件属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五、报名
1.请申请人于 2011年 6月17日上午9时—11时前到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大厅报名(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隔壁)。
2.报名时需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组各类人员的技术构成、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情况、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材料必须能证明是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劳动合同。
报名同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投标报名单位须确保已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特别提示:资格预审材料须装订成册且清楚标注页码(第几页共几页),招标人不接受活页装或无明确页码标示的资格预审材料。
六、资格预审
1.按本公告第三条、四条、五条要求,一次性递交资格预审资料,过时概不受理补充资料。
2.资格预审在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监督下进行。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先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案进行审查和评定,采用专家打分方式,方案满分90分,报价满分10分,总分100分(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对中标单位委托设计直至施工图阶段。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成果未达到设计书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及设计成果存在明显抄袭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本次招标。
八、方案补偿(只补偿前三名):根据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方案的排名,第一名补偿1.5万元,第二名补偿1万元,第三名补偿0.8万元。中标单位无论排名先后,均取消方案补偿费,不予补偿;由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成果未达到设计书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及设计成果存在明显抄袭行为的,方案费不予补偿。方案补偿费包涵的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九、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确定投标人的方式: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应征单位申请人超过5家,招标人通过资格评审择优确定5家投标单位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应征单位申请人不超过5家,邀请所有通过预审的投标人参加。
十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元/套,投标保证金2万元。
十二、本公告的发布时间2011年6月10日至 2011年6月17日上午11:00
招标人: 通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自行招标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行政中心6#-203
联系人: 华 璇 联系人: 季建中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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