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公告
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公告
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0月31日组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视频监控系统
包件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 | 视频监控系统 | 套 | 10 | 中标后15日内 | 临哈线 |
采购项目:风速仪
包件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2 | 1. | 风速仪 | 套 | 6 | 中标后15日内 | 临哈线 |
2.1 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包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国家及铁路总公司有关技术要求。配套软件需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测。所有产品必须与产品检测合格证一起到货。投标方负责安装调试。技术要求:1.执行标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等相关标准。2.视频监控系统要具备自主发电、供电功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3.向终端传输视频依靠无线传输功能(现场无4G信号、无通信光缆),并且预留以太网接口。4.终端远程操控实现摄像头360°旋转。5.监控范围在无障碍的开阔地带大于200m,立杆高度以实现监控范围为宜。6.需要实现调度远程监控。7.室外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历史最高及最低气温、湿度。
包件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代理商需出具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风速仪要具备相应的校准报告。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产品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国家及铁路总公司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执行标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风向和风速》(GB/T 35227—2017)。2.风速仪室外设备要具备自主发电、供电功能,实现24小时不间断供电。3.向终端传输数据依靠无线传输功能。4.立杆高度为3米—3.5米。5.风速仪具有数据实时传输功能及现场风力分别达到6级、8级、11级时的大风预警功能。6.室外设备使用环境要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的历史最高及最低气温、湿度
2.2 辅助性能要求:投标方需提供具体安装方案。
2.3 质量保证要求:卖方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2.4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2、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满后负责终身维护,设备发生故障后,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提供电话技术支持,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提供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卖方应提供满足用户要求的有关设备、仪器使用所需的全部随机配置。
2.5 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①安装调试:厂家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保证设备达到正常的运用状态。②负责提供相关缆线及辅助材料。③人员培训:厂家负责对使用单位的作业及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和指导。配件、附件要求:①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
2.6 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需求表。视频监控系统:自中标之日起4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1)视频监控(室外设备)安装在临哈线临额段k325+000—k333+000、k389+000-k428+000、k526+000-k529+000、k539+000-k546+000、k554+000-k558+000、k567+000-k571+000、k593+000-k600+000以上7处重点沙害地段;(2)终端数据接收设备(室内设备)安装在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风速仪:(室外设备)安装在临哈线临额段k217治沙点、互做布其治沙点、k360治沙点、阿达日嘎治沙点、辉森乌拉西治沙点、天鹅湖西治沙点。风速仪终端数据接收设备(室内设备)安装在临策铁路基础设备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
2.7 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履约期限内,若中标项目被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范围且已确定中标人,履约期限自动变更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
2.8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约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 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代理商交货时随货附投标文件中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及代理商与授权单位的该项产品供货合同。)
2.10 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1 其他:中标人需登录95306网站进行供应商库录入,否则无法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备近3年国铁业绩,生产厂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
代理商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0万元。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5 时间、地点安排:
5.1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8时 30分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30日17时00分
5.2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6 联系方式:
6.1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150*****878联系人:刘军
6.2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联系人:张鹏君
6.3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 联系人:崔建宇
6.4 合同签订单位咨询电话:150*****878联系人:刘军
7 标书下载方式:
7.1 招标文件在《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使用公共用户登录下载;用户名:htjzbw 密码:htj123。 选择普通登陆后,点击一次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8 投标费用:
8.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 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4403
8.2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8.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
9 投标报名:
9.1报名方式:发送至:hhht197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投标编号、包件号、单位。邮件内容如下表::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⑧未报名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具体事宜电话联系:158*****528 张鹏君
9.2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编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投标编号及标段号 | 如:19—35—2、19—111—5 |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19年10月23日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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