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射洪县柳树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补遗书
[射洪县]射洪县柳树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补遗书
补遗书01号文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做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
3.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
?现金占100%,?银行保函担保占10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银行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修改为:
3.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
?现金占0-100%,?银行保函担保占0-10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银行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在中标公示期间核实)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 套(限定在1-3套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报项目业主(一致性由项目业主负责审核)。
修改为:
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供3套(限定在1-3套内)完整纸质投标文件报项目业主(一致性由项目业主负责审核)。
3.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变更为“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等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建设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50%,计算出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四川省射洪县柳树中学
2019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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