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9年棚户区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及安装招标公告
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SCEC2B-XN-XDPG-QTZB-003)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1.2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1.3项目规模:约28.63万平米
1.4业主: 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6本次招标工程: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1.7具体位置: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
2、工程内容:
2.1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2019年 月 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19年 月 日 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件。
4.2.2 2019 年 月 日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 ********27@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 2019 年 月 日 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收件人: 柳虹阳 联系方式:183*****096 邮箱:********27@qq.com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柳虹阳 ,联系电话:183*****096。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月 日 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详见《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合同》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1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2.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换发三证合一后的新证,则仅需提供换发后的带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即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企业荣誉证书、企业相关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检验报告等。
8.2.2、企业基本情况表
8.2.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2.5有关资信证明资料(企业资料);
8.3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2、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3、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函
致: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 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单位) | 材料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单位) | 材料 税率 | 安装 税率 | 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标准旧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1、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及材料(50mmA级彩钢岩棉防火板) 2、 乙方保证八成新(翻新喷漆、墙板清理),楼板刷防火涂料,含门窗,含各种配件,板房立柱腐蚀程度必须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 m^2 | 600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2 | 标准旧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加高加宽 | m^2 | 17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3 | 新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普通K式四坡型)加高 | m^2 | 19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4 | 新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普通K式四坡型)加宽加高 | m^2 | 12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1.1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后,以实际验收进场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1.2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不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拼装箱板房主材费、辅材费(玻璃胶、螺丝、自攻螺丝等),板房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内地点、安装费,场内搬运以及为完成活动板房安装的措施费用等,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费、工人加班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生产经费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费,材料资料费、材料检测费,包括了管理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风险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明示或暗示费用。
1.3本工程无预付款
1.4结算方式:活动板房全部完工通过验收后于当月20日办理结算。
1.5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收到业主第一笔工程款之后次次月5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60%,具体支付条件视甲方资金支付情况为准;办理总结算后6个月内付至80%;待整体项目竣工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2、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我们同意贵司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们知道,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我们知道,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若我们中标,因过程我们施工质量等原因未能满足约定要求,招标人有权中止或调整合同承包范围。
6、我们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受;
7、我们理解并接受发包方不一定会将该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全部交由中标单位完成,发包方可根据需要重新选择或者增加其他分包商。
8、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 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参加 工程的投标活动和签署本工程所有相关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结算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授权有效期: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济标格式文件4: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3) 市建设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颁发的 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7) 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XN-XDPG-QT-002)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承包人:
活动板房采购及安拆合同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3、工程内容: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的供应及安装事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彩钢活动板房(拼装箱)材料(含门、窗、五金件、配套项目等)的设计、生产制作、运输、安装、供应;施工必须要的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环卫施工;材料的转运、清理、堆码及装车、卸车,测量放线,施工照明(包括低压照明),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递交等。
4、工期:每批次板房开工后,乙方保证在10个日历天内具备验收交付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未按时完工,乙方接受甲方2000元/天的违约金。
二、清单及价格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安装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单位) | 材料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单位) | 材料 税率 | 安装 税率 | 发票类型 | 备注 |
1 | 标准旧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3、 综合考虑各种规格及材料(50mmA级彩钢岩棉防火板) 4、 乙方保证八成新(翻新喷漆、墙板清理),楼板刷防火涂料,含门窗,含各种配件,板房立柱腐蚀程度必须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 m^2 | 600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2 | 标准旧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加高加宽 | m^2 | 17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3 | 新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普通K式四坡型)加高 | m^2 | 19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
4 | 新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 | (普通K式四坡型)加宽加高 | m^2 | 120 | 增值税专票 | 综合考虑各种高度,乙方包运输,包安装,包材料,包机械等费用 |
说明:拼箱办公室及浴室厕所做双开门,其余做单开门。
1、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后,以实际验进场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结算金额付款。
2、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不含税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拼装箱板房主材费、辅材费(玻璃胶、螺丝、自攻螺丝等),板房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内地点、安装费、场内搬运以及为完成活动板房安装的措施费用等,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费、工人加班费、安全生产经费(其不低于结算金额的2%)成品及半成品材料费,材料资料费、材料检测费,包括了管理费、利润、附加税、企业所得税、风险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明示或暗示费用。
3、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活动板房主体面积=外墙外边长×外墙外边宽×层数。
(2)走道面积、室外楼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首层走道不计算面积)
(3)雨蓬面积=雨蓬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
4、暂定合同价格:
暂定不含税合同总额: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安装不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材料不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税金: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安装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材料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暂定含税合同额:¥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新增板房或拆除板房,由甲方通知进场时间并提供平面图,乙方按时、按质量、按图施工;工程量以甲方项目部的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因解除合同或施工完成需要乙方退场的,乙方无权因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退场及移交场地设施、工程资料,否则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结算方式:活动板房全部完工通过验收后于当月20日办理结算。
3、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经验收合格后,每月20号办理结算,甲方收到业主第一笔工程款之后次次月5日后支付已结算金额60%,具体支付条件视甲方资金支付情况为准;办理总结算后6个月内付至80%;待整体项目竣工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4、双方办理的《工程款审批表》(月度结算)只作为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依据。甲方从未授权项目章及工作人员签认最终结算类文件的权力,乙方表示知晓。甲乙双方最终结算《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必须经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正式生效,仅有项目经理、其他工作人员签字及/或项目章签认的《分包(供)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最终结算类文件,对甲方不具有任何约束力。
5、(1)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
〇 一般计税方法 〇 简易计税方法
(2)乙方属于〇 一般纳税人〇 小规模纳税人〇 其他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按结算金额全额向甲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以快递方式送达中,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快递后发现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而向乙方提出拒收的,不视为甲方已签收。乙方将按下表准确填写发票项目;
(4)乙方应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影响发票认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因已供货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时,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相关手续。
(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①乙方开具虚假发票的(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②乙方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成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乙方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甲方与乙方基本信息、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④因乙方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⑤因乙方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⑥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⑦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⑧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若乙方开具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本款中甲方拒收发票,或甲方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7)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本条第(5)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本条第6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本条第(5)款情形超过3次的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本款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9)若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若甲方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如下:
甲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乙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 | ||
纳税人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纳税人名称 | |
税务登记号 | 税务登记号 | ||
税务登记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 税务登记地址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北京银行总部基地支行 |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 |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 | ||
发票备注栏须注明: 项目名称: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 服务地址:昆明市寻甸县 |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
进场时间(以甲方的分批次进场通知为准);
竣工时间(以工程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每批次板房开工后,乙方保证在10个日历天内具备验收交付条件。
1.1本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的绝对工期。施工期间不受农忙、季节及节假日限制、乙方须无条件按时完成。
1.2工期应以甲方下达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为准,确保各阶段工期和总工期按时完成。否则按工期违约处理。
1.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劳动力、机械设备数量充足,在施工期间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要求的阶段性进度计划(含周、月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按照4000元/天对乙方处以违约金,乙方必须积极调配劳动力和机械设备以满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含甲方予以增加项目)的工作内容。
1.4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结算时甲方扣除乙方已完工程价款的20%作为对甲方的补偿,乙方表示同意。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乙方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并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检测合格证、《活动板房使用说明书》等。
1.1.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材质均应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
1.2.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的A级防火处理要求。
1.3.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所有构配件均应为可拆卸连接,连接牢固可靠。
1.4.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底层地板采用地面板房(乙方不施工),楼板采用木夹板,要求进行防火处理,达到A级防火要求。
1.5.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所用密封胶应选用经过国家检测认可厂家生产的优质密封防水密封胶。
2. 安装要求
2.1.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安装必须符合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刚度和强度的要求,必须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2.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的力学性能、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保温性能、空气隔声性能等均应符合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3. 质量验收要求: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有关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3.1. 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必须符合有关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
3.2.制作构件(含门、窗、五金件、配套项目等)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必须符合有关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
3.3.本项目工程活动板房的防腐处理及A级防火处理要求必须符合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
3.4.防雷接地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地方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3.5.在活动板房搭设、场内转移重新搭设和使用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板房质量及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对活动板房搭设、场内转移重新搭设后,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地方规定、行业标准要求对活动板房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实验检验,确保活动板房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美观性。
3.6.乙方对验收组整改意见无条件整改。板房安装完成后,须经甲方验收组验收通过后方可退场。
4.为便于现场的协调及顺利施工,甲方指定伍明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项目联系人。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及使用
1、甲方供应:防水主材(如有需要)、主电箱、二级电箱及水源点(具体安置位置由甲方决定,乙方自备满足甲方要求的电缆线、三级配电箱、水管等所有设备)、工地现有照明大灯及公共部分安全照明(如照明已根据甲方进度计划拆除,乙方不得以照明设备不到位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现有垂直运输机械(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需要延长甲方垂直运输机械的租赁时间,经书面上报甲方批准后,甲方延长垂直运输机械的租赁时长,但此部分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除上述1款所列甲供的机械、设备、材料外,甲方认定为满足工程进度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一切材料、机械、设备等均由乙方提供,以及工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劳动工具等,并负责退场清理。由乙方提供的辅材、机械、设备,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购置票据及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本工程上;且机械、设备进场时,需主动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或投入使用,否则经发现必收取违约金,且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乙方承担。
3、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合格证、质保书、试验报告等必要的资料报送甲方备案。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防水工程的规范要求。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人要确保施工安全生产,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其它原因造成的事故按责承担。乙方施工人员入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并遵守项目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以备火情出现时及时处理。
3、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严禁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接受甲方的安全交底,进场后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安全操作,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并且在危险地方要有明显标志。施工必备的安全消防器材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困难。
1.2负责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和进度,变更、登记和其他相关事宜。
1.3甲方负责对合同履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主要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质量等进行审核认定。
2、乙方责任
2.1拆、装、运、仓储、维护、更换等项目的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快速、周到、优质。
2.2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若施工场地乙方拒绝或未按甲方要求清理整齐,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清理,则第三方作清洁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3乙方供给甲方的临时性用房结构质量应保证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2.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以及质量要求完成安装任务。
2.5乙方确保产品质量满足乙方的企业标准,严格按合同第七条第7.2款要求及材料表约定规格的标准向甲方交付A1级防火活动板房,并提供《活动房使用说明书》,若乙方材料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要求折价或退货,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6乙方应对提供的A级防火活动板房自身结构的安全终生负责。
2.7使用期间属于乙方活动房质量问题的,乙方提供无偿保修服务;非乙方原因造成发生损坏的,乙方负责予以修补,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2.8乙方负责安装期间因自身因素造成的安全损失。
2.9乙方对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提供板房需达到对地震等一切自然灾害的抵抗力要求,否则一切人员、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
2.10乙方承诺,保修期内若板房钢结构受力构件有腐蚀现象,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
2.11乙方在现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
2.1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具体履行,保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
2.13乙方应负责工程后期完工后的垃圾清理和清运,清理和清运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
2.14工人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在约定的条款期限内不能满足甲方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在甲方下达书面协调函后 1 日内乙方仍然无法解决,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务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3、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4、在乙方履约期间,不得拒绝签收(认)甲方的任何函件、工作联系单、违约金收取单、甲供材料及需要乙方履行的相应确认义务等,否则承担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拒收,则甲方将以照片、录音或送达甲方工商注册地址等作为依据,收取违约金,乙方接受甲方寄送文件的地址是乙方公司总部办公地点及在合同中约定的收文邮箱,只要甲方按照该地址送达了文件(以先到为准)即视为已送达;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5、由于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是甲方整体工程达到业主要求的进度目标的重要后勤保障之一,为此特作以下约定:若因乙方供货质量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停窝工的,甲方除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索赔外,将扣除结算总价的5%的作为本项质量缺陷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乙方过失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影响施工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因:
1.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延迟开工或停工,在接到甲方的有关书面通知后,仍不改正;
1.2乙方造成工程严重拖期或乙方不按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甲方认为将造成工期严重延误时;
1.3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技术和质量要求施工,经甲方指出后仍达不到要求;
1.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自行终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或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将设备从现场撤出;
1.5乙方因资金周转或其他困难不能正常履行合同并不能进行正常施工时;
2、如甲方终止与业主的合同,本合同也同时无条件终止,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甲方终止乙方的工程承包权的,该等终止令发出后之后,甲乙双方必须执行本条下列规定:
3.1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施工任务或终止乙方施工,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由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日期退场,并不能提出索赔,逾期不退场引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2合同中断后,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结清双方的债务。甲方按乙方实际已完工程量计量,单价按合同价款的50%结算。甲方向乙方的支付金额应为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减去工程预付款(若有)和保修金以及因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后的剩余金额。若剩余额为负数,则甲方已超付给乙方,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的超付款。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并适用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双方一致确认以下地址为重庆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通知和其他材料的唯一地址:甲方: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 。如任何一方未在本条款确认送达地址的,该方的送达地址以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时其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 双方来往函件约定
有关本协议履行的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如下:甲方:结算办理前: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结算办理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金融中心A座5楼。乙方接受甲方寄送文件的地址,只要甲方按照该地址送达了文件即视为已送达;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收件址: ,邮编: ;联系人: ;手机号码: ;邮箱: 。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各项条款或后期往来函件及其他文件等之间相互矛盾或书写错误时,由甲方选择适用条款,乙方表示无任何异议。
2、以上条款若有矛盾处,以最严格的一条为准。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经协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活动板房的采购与安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二局西南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是A1级活动板房的采购与安装合同协议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协议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乙方必须与所雇佣的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上报留底。
第四条 安全管理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2、控制因工轻伤事故频率不得超过3‰ ,力争为零;
3、杜绝因违规、违章造成的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杜绝机械设备管理事故;
4、杜绝因生活区宿舍、库房、物资、安全用电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违章造成的火灾事故;
5、杜绝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杜绝发生盗窃,黄赌毒,群殴,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7、杜绝发生因恶劣天气、高温措施不到位,群体食物中毒恶性事故;
8、杜绝发生职业健康、辐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重大事故;
9、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创优,CI创优工作验收合格;
10、各项整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 ;
11、不被新闻媒体报光通报,不被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通报处罚。
第五条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对劳务承包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定期对劳务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安排劳务承包人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商务部进行合同交底,签用工合同协议,技术部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工程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物资部保证材料协调供给 ,质保部进行质量管理验收,安全部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现场管控、防护、安全验收,办公室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宿舍管理。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由劳务发包人负责实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支付。
5、有权制止劳务承包人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收取违约金。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劳务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项目部进行统一管理(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有权拒绝劳务承包人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劳务承包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外),劳务发包人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协议,责令劳务承包人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发包人收取安全生产保证金,当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违章作业时,劳务发包人可以按照项目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直接在此保证金内扣除。
11、劳务承包人必须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不跟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
第六条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在证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分包业务。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 人以下的,设1 名专职安全员;50 人~200 人的,设2名专职安全员;200 人以上的,设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并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件报劳务发包人备案。若乙方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乙方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3、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若专业承包单位不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甲方有权代为聘请合格的专职安全员,其薪酬由甲方在专业承包单位月度进度工程款项中按每月/人10000元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的有关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安全纠违、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重要危险源的旁站监督工作,且认真填写相关记录。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每天班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签到或打卡。
5、乙方安全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如不能胜任安全工作,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换人工作。
6、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做到人证相符、证岗吻合。
7、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负责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造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将这些资料报发包人备查。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未进行实名制管理、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
8、按照劳务发包人要求对施工班组、个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劳务发包人备案), 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9、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劳务发包人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
10、承担所雇佣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须、绝缘鞋、软底鞋、手套、耳塞、口罩、反光背心,护目镜、太阳镜等,在招标人合格劳保用品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所需费用。若分包单位不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发包人有权待其采购发放,费用在承包人月度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除。
11、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要求,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认真整改,定期不整改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执行,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13、分包所施工作业区域不能保证临边洞口等的安全防护必须同步,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发包方可另行安排第三方实施,费用有该分包单位支付,并可加倍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 事故调查处理
1、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处罚。
2、乙方在甲方施工围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的一切(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增加,均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且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拒绝处理或处理不善,导致第三方人员直接请求甲方协调或者给甲方工作造成不便,则甲方有权代为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在甲方施工围挡内,乙方导致(含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费用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另外甲方有权按照如下原则对乙方收取惩罚性违约金:
1)单次事故的赔偿、协调及医疗等所有费用为A万元,保险理赔为B万元,实际损失C=(A-B)万元,甲方对乙方收取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下:
(1)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7×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2)C>10,则甲方向乙方收取0.5×C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乙方对此无异议。
4、因为乙方的责任(故意行为、自身身体疾病、严重违章、打架斗殴、擅自雇用不符合年龄和身体健康条件的人员、未能定期做好螺栓、锁销、钢丝绳的检查、保养工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5、劳务承包人不服从劳务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6、劳务承包人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第三方造成劳务承包人伤亡或财产损坏的,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解决纠纷。
7、劳务承包人的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服从劳务发包人的指挥,文明驾驶,若车辆对劳务发包人的财产(大门,门禁系统,围挡等)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8、劳务发包人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9、由于劳务发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承包人有权要求劳务发包人进行经济赔偿。由于劳务承包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劳务发包人有权要求劳务承包人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委托)代表: 法定(委托)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总包与分供方质量管理协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甲指分包?物资设备供货单位)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签订的《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合同》约定的工程名称、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作质量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目标: 满足总包对单位工程的质量目标要求,争创春城杯及云南省优质工程,杜绝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发生,杜绝使用伪劣冒牌物资设备,杜绝野蛮施工,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优良,确保结构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通病得到有效的防治。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制定分包工程(采购物资)的质量管理目标、管理要求及验收标准。
2、负责督促分供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督促其体系有效运行。
3、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材料样品和工序样板。
4、负责对分供方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负责传达公司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要求。
5、负责组织分供方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分供方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进行检验和隐蔽验收工作。
7、负责接收和审核分供方提交的各类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资料。
8、负责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质量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开具整改通知单。
9、负责制定分供方质量奖励和处罚措施并考核,并对分供方的质量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10、负责对违章作业和伪冒产品做出返工或退货处理。
11、负责审核分供方提交的请款报告。
12、负责组织质量隐患的调查处理。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专题会议和质量专项检查。
3、参加甲方组织的质量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
4、负责提交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本项目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含管理人员上岗证及继续教育证明)。
5、对提供的产品(或分包工程)质量负责,保证达到质量目标要求,接收总包的考核、奖罚。
6、配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50以下作业人员的分包单位要配置1名质量员,50~200作业人员的分包要配置2名质量员,200人以上作业人员要配置3名及以上质量员。
7、及时向甲方提交原材料材质证明(含过程管控资料),认真填写《自检记录单》和《交接检查记录单》等质量管控资料。
8、按时落实总包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质量整改通知单及质量专题会议的要求。
9、配合总包对质量问题开展的调查处理工作。
10、根据总包要求按时提交产品样品(工序样板)供总包组织相关人员审核。
11、组织入场教育和班前教育活动,教育率100%。
12、接受总包、监理及各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13、负责做好自身工作的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第三方的劳动成果和物资设备。
四、处罚条款:
1、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质量和物资设备)出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除进行返工(退货)、接受甲方处罚外,还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成本、返工成本、上级处罚成本、地方监管部门处罚成本等损失),乙方不得借口甲方监督不到位而推卸自身责任。
2、乙方未按要求配置项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元/次的违约金。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乙方对甲方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需及时整改并回复到位,未及时整改回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并回复甲方,直至达到甲方认可。
4、甲方组织的质量观摩/质量月/质量教育培训等活动,乙方应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例会和质量专项检查,乙方不得无故缺席,未征得甲方同意
而无故缺席,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
5、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图施工或违反强制性规范的强制性条文造成严重影响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20000元/次的违约金。
6、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在建设单位组织的集团质量检查(含第三方检测)中排名倒数前三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另如果由此受到业主、监理或政府单位的处罚,则甲方按处罚金额的2倍向乙方追偿。
7、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导致项目专项检测不合格如:结构实体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节能检测、水质检测等或严重影响专项验收如:结构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人防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另如果由此受到业主、监理或政府单位的处罚,则甲方按处罚金额的2倍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甲方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通过媒体报道给甲方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收取10000-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另如果由此受到业主、监理或政府单位的处罚,则甲方按处罚金额的2倍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因乙方的施工原因和质量问题而影响到该项目未能评上 春城杯、云南省优质工程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经济损失。
10、其余未尽事项的处罚以项目部《质量奖罚制度》中相关条款为准。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与主供应(分包)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时,按照较严的条款执行。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时间同分包合同保持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工程廉洁协议书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为切实加强 寻甸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利益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规范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双方的行为,保证把此项工程建设成为廉洁工程,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按照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该项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开展廉政从业建设活动,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纪检监察机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认真履行合同条款。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除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双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4、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洁制度,适时开展廉洁从业专项教育,设立廉洁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双方从业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和人员坚决予以查处。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纠正对方的权力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向其单位和领导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同时也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和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甲方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规定,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卷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甲方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物资采购、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经济活动。
5、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强行要求乙方购买其所推荐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接到乙方举报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的,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7、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政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的,需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相应处罚。
8、甲方应公布举报电话、在显著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受理各种举报。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甲方有提供有关制度并如实告知的义务。
2、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廉政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卷、贵重礼品等。
4、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7、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8、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双方所签合同的履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之规定的,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由乙方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包括调离本施工项目,不得参加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活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损失额10倍的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分承包商黑名单,今后不得参加分公司范围内的其他工程合作。乙方如发现甲方人员中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向甲方举报,经甲方组织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期相同。
(本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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