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数据对接完善实施服务 招标公告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数据对接完善实施服务 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KSDQ(DY)-GJHY*******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数据对接完善实施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1 | 旅游数据对接完善实施服务 | 1 | 500000 | 项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对接的唯一具有能力和技术的企业。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1条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虹阳路2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彭勇 | 喀什公安局 |
郭亮 | 喀什大学 |
刘跃林 | 喀什地区市场监督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对接的唯一具有能力和技术的企业。(查阅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委托开发协议、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视觉(中国)文化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关系说明函。
2、国家文旅部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由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标单位。根据相关协议,江苏畅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与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对接任务,具有唯一相关技术能力的企业.为更好实施喀什地区旅游局旅游数据对接完善实施服务项目,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最为合适。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推荐,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根据江苏唱游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技术能力和该公司的技术经验,其具体负责“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唯一具有技术能力的企业。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1条要求,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马春艳
联系电话:180*****00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兵
监管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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